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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不平等条约

两个不平等条约

在岳飞等名将的带领下,宋军在反击金的侵略中取得了一定的胜利。但宋高宗和秦桧却一味地求和,唯恐岳飞等大将阻碍对金议和,为此解除了韩世忠、张俊和岳飞三大将的兵权,甚至还杀死了岳飞。

公元1141年,南宋与金签订了和约,史称“绍兴和议”。此次和约规定如下:“宋向金称臣;划定疆界,东以淮河中流为界,西以大散关为界,以南属宋,以北属金;宋每年向金纳贡。”“绍兴和议”是南宋与金签订的屈辱和约之一,同时也是南宋向金求和的和约之一。

“隆兴和议”签订于公元1164年,是南宋与金签订的又一个屈辱和约。公元1161年,金海陵王完颜亮南侵,令他没料到的是在采石矶遭到虞允文的顽强抵抗,同时金世宗完颜雍称帝。金兵大乱,金海陵王被杀,南下的金军也北撤。刚刚坐上皇帝宝座的完颜雍因无力对外进攻,便派使臣胁迫南宋和议。和约规定:“南宋对金不再称臣,改称叔侄关系;宋、金的疆域依然是‘绍兴和议’规定的疆域;宋每年给金的‘岁贡’改为‘岁币’;宋割商州、秦州等地予金;金逃到南宋的人员不再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