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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大案之“郭桓案”

明朝大案之“郭桓案”

元朝末年的官僚机构极为腐朽,官吏贪腐成性,因此朱元璋在建国之后非常注重整顿风纪。他一方面提倡廉洁,要求各级官吏遵纪守法、廉政爱民;另一方面对于官吏犯法特下重典,以吓阻官吏贪污腐败。在当时,若有官员贪污,重者会被施以剥皮之刑。朱元璋为了查处贪腐,后来还逐渐采取法外施刑的方式,而且越来越重,并且设立锦衣卫以加强监控官员。他曾经感叹说:“朕才疏德薄,控御之道竭矣!

”1385年,“郭桓案”爆发,这起案件涉及官吏贪污事宜。

有人揭发户部侍郎郭桓等人同各省的官吏作弊,盗卖官粮,因为郭桓案涉及的金额巨大,据朱元璋编的《大诰》中记载,郭桓和他的同党一共贪污了2400多万石粮食,相当于大明王朝一年的粮食产量。此案因此引起了明朝经济领域人士的重视。明太祖将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的皆处死,而各省官吏死于狱中的达数万人以上。为了追赃,甚至还牵连了全国各地的百姓,其中遭到抄家破产的不计其数。因为“郭桓案”牵扯面过广,引起了明朝百姓的极大不满,明太祖为了平息民怨又将审刑官吴庸等人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