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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第一任司法部长

中华第一任司法部长

皋(gāo)陶,也称“臯(gāo)陶”“皋繇”“臯繇”,名庭坚,字聩,传说他是少昊(玄嚣)的后裔,东夷部落的首领。皋陶是舜帝和夏朝初期的一位贤臣,传说中生于尧帝统治的时候,曾经被舜任命为掌管刑法的“理官”,以公正执法闻名天下,因而被奉为“中国司法鼻祖”。皋陶创刑、造狱,倡导明刑弼教以化万民,为我国各个时期法律制度的制定、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而他算是上古中华第一任司法部长和首席大法官,后常为狱官或狱神的代称。

据说,皋陶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狱典》。他将《狱典》刻在树皮上,然后呈给禹。禹看后命其实施。这部《狱典》归纳了多项犯罪的轻重,并给予不同的量刑,如偷窃、抢劫、奸淫、杀人等罪行。《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皋陶说:“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

《狱典》是中国最早的系统和制度化的刑法,是我国刑法的开端。后来奴隶制社会时期,夏朝的“禹刑”、商朝的“汤刑”以及西周的“九刑”或“吕刑”都是从皋陶制定的刑法发展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