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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防不胜防

“自他国进口之物乃无用之物,自日本出口之物乃有用之物。以有用之物易无用之物,乃第一害;

增加出口物品会引起扶桑物资匮乏,乃第二害;

物资不足便会引起物价沸腾,乃第三害;

获利者仅为少数豪商,受损者为广大町民和百姓,此乃第四害;

入不敷出,财政日削月割,乃第五害。

当然,扶桑早期的通商导致大量入超和管理手段落后也有很大的关系,但此时幕府也没啥长进,对此没有任何心得体会,所以上下人等都一贯

把与外国通商视为洪水猛兽。

因此任凭米人佩里如何劝说,林大学头等人对通商是毫无兴趣。

看到对方态度十分坚决,米方转而将精力集中在避难港和补给港商来——当时相互救济漂流民的部分已经谈妥了。

以前曾经有过米漂流民受“虐待”的先例:

嘉永元年(1848年)和嘉永二年,米捕鲸船罗伦斯号和拉格达号先后在扶桑海域失事,其实当时扶桑就开始救济南蛮漂流民了——虽然没有正式约定,但幕府唯恐给南蛮人造成入侵借口,因此幕府将这些南蛮水夫送到长崎的兰国商馆,让兰人将其送走。

可当时的兰国商馆也不愿意帮忙,只表示可以通知米方,于是这些失事的船员被幕府看押在长崎,直到后来才被米船接走。

等这些船员回到米国后,都表示受到了扶桑的严重虐待——幕府的牢房条件是出了名的不好,而且当时扶桑茹素,米人船员估计连一次肉都没吃上,语言又不通,反正这些水手是没少遭罪。对此米人舆论大哗,认为扶桑过于轻视米国。

1844年米人与唐人让人签订了《望厦约定》,连东方大国中华都对协众国客客气气地,你扶桑弹丸之地凭啥这么横?

所以佩里就拿出了这个例子,表示“我方的漂流民让你们看护我方不放心,所以要建定居点”。

而且他还认为,既然定居点都有了,那补给港也得设立。

当时扶桑众人就惊呆了!刚才我们说什么了,这补给港是从哪个云彩里冒出来的?

但佩里侃侃而谈讲出一番话来,真别说,这道理还挺通畅的:

之前林大学头等人已经同意了“互相救济的漂流民,可以保留正当财物和自卫武器,不得拘禁”。——这没啥可讨论的,看上去也没啥漏洞。

但幕臣们高兴的太早了,佩里就从这不起眼的一条约定出发开始步步紧逼:

首先,“既然可以自由活动总得有个正式地方住吧”,所以得有定居点。

对此扶桑这边表示赞同——他们怕“如果米人随便活动,那难免会接触一些心怀叵测之徒”。

其后,“人既然有了住处,那船也要有个安置之所吧”,所以必然要有避难港。

“啥船?”

“漂流民从哪来的?”,佩里微微一笑。

“肯定是遇难船只啊。”

“那遇难船只如果没沉没呢?”米人提示。

听到这里,在场的幕府交涉人员脑袋里都是“嗡”的一声!上当了,前面同意“漂流民可以保留正当财产”,船不就是财产么?!

但船一旦入了港口,那所在港口叫什么?避难港啊!

林大学头等人这才晓得洋人的厉害——佩里心说,要不是看你们不好骗,一张牛皮大的地方听过没?还用绕这么大的圈子。

佩里看对方都瞠目结舌,他觉得时机到了继续加猛料:

“这避难港和补给港区分得开么,没有补给船只不就落难了么?所以啊,同意救济漂流民就是同意开设避难港和补给港!我们以为你们早就知道了呢。”

说完,在场的六个米人哈哈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