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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原来也是普通人

关曼走在大街上,雾气很大,周围也没有人。她走呀走呀,忽然看见关默冲着自己露出笑,还使劲地朝自己挥手:“妈妈,快来!这里有好多好玩的!”关曼一看,还真的是呢,他身后是一个大型的游乐场,五彩缤纷的,旋转的木马和巨大的摩天轮,还是关默最爱吃的棉花糖!难怪他会这么开心呢。

关曼快步追过去,可是原本好好的街道忽然就在她的脚下裂开一条缝,她还来不及反应就陷了下去······一个咯噔,关曼只觉得自己的心脏快得如同被拨响的闹钟,砰砰直响:原来是个梦!

昨天自己怎么睡过去了?关曼这么想着,抓了抓自己的脖子,那里似乎有些痒。然后,她就看见自己身边睡着的宫翰。

酒店窗帘的遮光性很好,即便是大白天的,只要一拉上,就会如同黄昏黑夜似的,很适合睡觉。但是现在,有一角窗帘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将窗户完全遮住,一束阳光调皮地从那里钻进来,恰好打在宫翰的肩膀上。四周不再昏昏沉沉的如同黄昏时光,而是带着点晨曦的光,给宫翰的周身,打上温柔的晨光,纤毫毕现。

关曼盯着他看了一会。

她一直都知道,宫翰很好看。但好看到什么程度,却一直找不出一个形容词来。她是个理科生,好吧,还是个文科不好的理科生,她的脑子里没有那么多妥帖美好的词汇来形容。就连她的面包店,她也只是取名‘好吃面包店’,被人批评既简单又粗暴!这有什么呢,面包店最要紧的,还是面包要好吃不是么。

光线在宫翰的五官上勾勒出阴影,阴影之上,是短短的小小的绒毛,细细的仿佛粘上了金粉,闪闪发光。

“原来,他好看得连太阳照在他脸上,都是沾光!”

关曼这么想着,又摸了摸自己软嘟嘟的脸。其实,她也还算漂亮的,高鼻子,大眼睛,圆脸蛋,大学也是有人追的。而关默,则是整合了她和宫翰两个人的强大基因,降临到这个世上的小天使。从小开始,很多人就将关默错认为女孩子。有一次,带他去菜市场买菜,一个买菜的商贩,开玩笑说要关默给他做儿媳妇!关默气鼓鼓地道:“我是男孩子!”那个老板还不相信呢!

想到关默,关曼的心也沉了沉,又看了眼宫翰,他的鼻翼还在微微动着,呼吸均匀,看来还要睡一段时间。

关曼小心翼翼地、费劲地从他的怀抱里出来:她是被宫翰搂着睡的。虽然宫翰现在已经是仰面躺着的睡姿,但他的一只手还环在关曼的身上。这么亲密的姿势,关曼的小心脏,其实是很不舒服的,但是,又有一点享受。总之,关曼发现自己被宫翰抱在怀里睡着的时候,内心其实是很复杂的,复杂到她不愿去想这件事情。

有什么好想的,不过是睡个觉!又什么都没做,单纯的睡觉而已!

终于将自己拖出来,关曼松了一口气,伸了个懒腰,就要站起来。

谁知道,明明睡得好好的宫翰却突然翻了个身,将她一把拉住,重新给掀回床上,道:“早啊,要不要多睡一会?”

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关曼眼睁睁地看着宫翰就这么闭着眼睛,亲了自己一下!然后,又将她搂进怀里去了:“陪爸爸多睡一会!”

宫翰还没睡醒,声音还带着慵懒,迷人的磁性。

睡,睡你妹啊!

听到自己耳边一下一下,稳健又从容的心跳声,关曼咬牙切齿,顶着一张红透的脸,使劲挣扎起来。

因为不用再顾忌会不会将宫翰吵醒,关曼这次起来的很利索,很干脆!

宫翰抓了抓自己的鸡窝头,眯着眼睛,他没有注意到自己那张已经因为激动气氛等原因而通红的脸,道:“等一下,爸爸给你弄。”

关曼狠狠地瞪了瞪又将鸡窝头埋进枕头的宫翰,用力擦了擦被他亲过的地方,气呼呼地往卫生间走去。

关曼现在的身高,哦,不,是关默现在的身高大约在102-105公分左右,关曼有点忘记了,生日的时候测量的结果是102。不过小孩子现在长得快,都过去了几个月了,应该也长得高一些了。不管有没有长高吧,反正,关曼现在纠结地发现,撒完尿的自己,拿不到杯子和牙刷!

关曼郁闷地盯着和自己还有一点距离的儿童牙刷,又将脚尖踮得高一点:还差一点点,就差一点点了。

然后,镜子面前就出现一个身影,顶着个鸡窝一样的脑袋,大手一张,就将关曼要的儿童牙刷给拿在手上,还顺手将牙膏挤到牙刷上。可能是因为太过用力,又或者牙刷太小了,总之,牙膏挤多了,淤出一大堆,摇摇欲坠。

关曼见宫翰立刻放下牙膏,将杯子里的另一只牙刷拿起来,将多余的牙膏刮到自己的牙刷上。然后,接了一杯水,递给她。

关曼接过,漱口,刷牙。因为个子矮,所以只能将口中的牙膏泡沫吐到马桶里。她边刷牙便顺便拿眼睛瞅了瞅宫翰,嫌弃地撇了撇嘴巴。

还以为有多了不起呢,还不是早上起来顶着一个草窝,要对着镜子刷牙的,连牙膏都挤不好,我居然觉得他帅得不得了!?关曼,你脑子进水了?

宫翰吐掉口中的泡沫,心里暗暗地对自己嘀咕,等她刚好将口杯和牙刷放到洗漱台上的时候,宫翰已经迫不及待地站到马桶上,开始撒尿了!

听着哗啦啦地、欢快的撒尿声,关曼觉得自己心里的有什么东西,完全裂开来,稀里哗啦地碎了一地,同时也明白了一件事:毁掉自己男神最好的方式,就是和他同居!

说宫翰是关曼的男神,其实不算是过分的形容。

五年前,宫翰是关曼暗恋(其实是明恋)的对象,当然,那时没有男神的说法,只有偶像。说宫翰是关曼的偶像,也是恰当的!虽然后面发生了误会,而这个误会之中,宫翰的所作所为,也让关曼对宫翰寒心。但是,宫翰在关曼心中的形象,其实,还是有的,虽然缺胳膊短了,但最起码,还是有一点幻想在的。这个幻想,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一点遥远,然后又增加了美好。

时间,总是能让人忘记痛苦,并且粉饰伤害。

现在再见到,宫翰比五年前,更为内敛,举手投足之间也更为成熟稳重。虽然,关曼被他冰冷的言语气得半死,但他在她心中的形象,其实并没有变过。即便宫翰在她面前又表现出了他温柔的、甚至有些慈祥的父亲形象,关曼对他的评价,还是不错的,最起码,是一个比较好的形象的。

但是,就在刚刚,那个形象从关曼心中的神坛走了出来,跌落在地,碎成了渣渣。

原来,他也是个普通人!要吃饭睡觉,早上醒来也是睡眼朦胧,甚至可能眼角还有眼屎,也会顶着一头乱蓬蓬的鸡窝头,也要拉屎撒尿!

原来,他也是个普通人。带着这样恍然的顿悟,关曼有些喜悦,又有些失落,又有些安心,拿下自己的小毛巾,等着宫翰给自己装水洗脸。

关曼发现自己现在用的牙刷、甚至是毛巾,都是自己以前给关默买的。她便知道,宫翰是将关默的行李给带到这里来了。

洗好脸,关曼见宫翰在往自己的脸上抹剃须泡泡,就先出了卫生间,打算给自己找一套衣服:既然连儿子的牙刷和毛巾都有,那衣服肯定也是有的。

关曼真准备打开衣柜看一看,眼睛一撇,就看见沙发上的衣服。

原来早就准备好了。

关曼看着衣服微微一笑,也许,作为男人,宫翰不及格,但是作为父亲,他应该算是尽职尽责的吧。

最起码,对着儿子,宫翰从来没有给过她脸色,生活上,照顾得还算细致。没想到,他居然也有温柔的一面。

关曼边想着边将衣服给换上。现在天气还不算冷,关曼只穿了一件长袖的t恤就够了。她穿好衣服,就开始考虑今天早餐该吃什么了:因为,她肚子饿了。

关曼眼睛滴溜溜地转了一圈,强硬着将自己的视线从电脑上移开:不行!不能现在去碰电脑,宫翰还在这里呢!

为了转移电脑对自己致命的吸引力,关曼将视线转来转去,突然就发现床头的相框!

耶?这不是她放在自己旅行包夹层里面的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