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我亲爱的worldwidehandso先生:
请原谅我没有保持好深沉的心态,本来写下这封信的时候,我打算用正经一点的态度,可是刚写下第一行就想起了一些些画面,然后嘴角开始不争气地上扬。
言归正传,今天是你的生日,我考虑了很久,决定写下这封可能永远不会被你看到的信,以纪念我七年的青春。
喜欢上你是一件很偶然的事情,但是也是我永远都不会后悔的事情。
用那句歌词来形容,“只是因为在人群里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记你容颜”。
眼缘是一种很玄乎的东西,它让我一眼就注意到了人群中的那个你,那一瞬间仿佛世界都明亮了起来,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就看着屏幕上的那个人,指着他,自信又天真地说要嫁给他。
小孩子表达喜欢的方式就是这样直白简单,但是也没人会相信一个小孩子口中的喜欢。
每一个女孩子心里都有一个白马王子的梦,我也是,但是后来长大了,梦醒了,你不再是我眼中的白马王子,却依然是我心中最美好的存在。
我依然喜欢你,只是这种喜欢,无关情爱。
每次和别人安利你的时候,我都会被问到这样一个问题——“你那么喜欢他是不是因为他长得帅?”
诚然,你确实是很帅,但是一个人招不招人喜欢不只是看脸,全世界长的好看的人海了去了,我却只喜欢你,因为我喜欢的是你这个人,只是恰巧你也特别帅而已。
不可否认,你的脸是我入坑的最大理由,可是只靠外表的喜欢是长久不了的。
关于你的优点,我可以滔滔不绝跟人家吹上三天三夜,一个优秀的人注定无法被掩没,你的好也总会被人看到。
追星是一场盛大的暗恋,我却把这场暗恋变得天下皆知。
当然,你不知。
因为你在离我八千多公里的韩国,我的喜欢和你隔了那么远的距离,我的爱藏在千千万万阿米的爱当中,变得一点都不起眼。
可是硕珍啊,我还是义无反顾地爱你。
因为你是我年少的梦。
七年前第一次在镜头面前看见你,你二十岁,笑得矜贵又腼腆。
七年后你站在镜头面前,二十七岁,姿态从容大方。
人生能有几个七年?
一个人能有几次,这样不求回报地喜欢一个人?
有时候做梦,我会梦见你结婚了,新娘当然不是我,不然这个梦在这个网站就不太好讲了。
梦里你的新娘温柔可人,美丽大方。
你一身西装,看着她的眼神深情款款。
我就在旁边看着你们般配的身影,哭得稀里哗啦,醒过来的时候还在哭,眼泪把枕头打湿,脑子里还回放着梦里的情景,和旁边人笑话我的那句——“你看这个人,哭得好像一条狗哦。”
我是嫉妒的,但是又很感动。
我那么珍爱的人,他终于终于娶到了他爱的人。
梦里那个姑娘看不清长相,但是我知道她一定很好看,是你理想型的样子。
我也知道,她一定很爱你。
爱得不比我少。
虽然这是个梦,可是我知道,总有一天你就会像梦里一样,为心爱的女孩穿上西装打上领带,牵着她的手走过长长的红地毯,在牧师面前许下一辈子的誓言。
你会温柔地亲吻着她,在所有人的祝福下,完成身份上的转变。
你会成为她的丈夫。
而我,也会放下对你的喜欢。
当然,脱粉是绝对不可能脱粉的,这辈子都不可能脱粉的。
我即使是死了,钉在棺材里,也要在墓里,用这腐朽的声带喊出:老子爱防弹一辈子!
只不过,我会把对你的喜欢放在心里,用一辈子去珍藏。
因为你说过,希望每个阿米都能开心和拥有自己的幸福。
父母和老师教会我们爱别人,而你们教会了我爱自己。
所以我会好好生活,会谈一段或者很多段恋爱,也许不会结婚,也许结婚以后还会生个小宝宝,然后很多年后带着孩子去看你们的演唱会。
然后那时候,我会不会是全场最亮眼的一个?
不知道什么时候看到过这样一个问题——“你会喜欢防弹多久?”
那个时候我想,一辈子太久了,我要喜欢他们到我长大。
现在我长大了,我又觉得一辈子也许没有那么长。
所以我会喜欢防弹多久呢?
大概就是一辈子吧。
冠上了ar的名字,那就是一辈子的事情啊。
fro位写着写着把自己感动得眼泪汪汪的不知名阿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