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等叶落起身,招呼这帮打断他思绪的不速之客,旁边却已经起了纷争。
“哼,这是我的猎狗打到的雉鸡,凭什么说是你的?你叫它一声它答应么?”
这是莫语的声音,自从再次回到雅拉山下定居,无聊至极的莫语就开始喜欢上无理取闹了,尤其是在叶落为她拐骗来一个夫子,对她进行系统的大陆知识教育后,对这种填鸭式学习深恶痛绝的小丫头就开始变得让叶落头疼不已。
“明明是我在前面的灌木丛里猎到的,上面还有箭孔呢,不信你看看!”佣兵团中的年轻女孩都快被气哭了,腮帮子鼓起来,像个小河豚,可爱极了。
莫语可不打算放过这个搅乱自己难得的不需要学习的休息日的女孩,圆圆的小眼珠滴溜溜一转,说到:“好啊,你还敢偷猎,你摊上事儿了,摊上大事儿了你知道吗?现在马上把你的犯罪经过如实招来,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啊不对”小丫头一高兴起来就没谱,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叶落那里听来的段子,顺嘴就秃噜出去了。
“什么犯罪,我犯什么罪了,你这纯属污蔑!”金发女孩明显被带偏了节奏,这种时候怎么能跟着对方的语境走呢。叶落听的直摇头。
“哼哼,你刚才都说了,你是在前边的灌木丛里猎到的这只雉鸡,难道你不知道这片草原都是我家的吗?敢在我家里打猎,还敢来找我主动承认,不得不说,你还真挺豪横的啊你知不知道,这片草原上的猎物是我的主要经济来源,如果所有猎物都被你打光了,我就要四处流浪,一流浪我就要挨饿,一挨饿我就要去偷食物,偷食物被人发现了我就要被打,所以,你射下了一只雉鸡,导致的后果就是我要挨揍,而你就是罪魁祸首!”
“呃!这逻辑,毫无瑕疵啊!”叶落不由得扶额叹息,佣兵团的成员也对小家伙无理取闹的话逗的直捂肚子,想笑又不敢笑。
“不对,你挨揍怎么能怨我呢,明明是你自己选择去偷吃的,才会被人抓住的。”
“不是你害的我饿肚子我怎么回去偷东西。不偷东西我怎么会挨打,可怜我小小年纪,从此就要过着衣食无着、颠沛流离的生活,我好苦、我好难啊”
叶落一脑袋黑线,这丫头,从哪儿学的,还会倚小卖小了!
叶落终于起身,将站在躺椅上越战越勇的小丫头抱了下来,顺便把那只雉鸡从旺财爪下拿出来,再一脚将旺财奔出老远。
这家伙现在节操碎的稀烂,为了讨好小丫头无所不用其极。毕竟,三只神兽之中,只有它算是小丫头曾经的苦主,以至于叶落每每想到它喷向小丫头的那股龙息,就会找借口收拾它一顿,近几年叶落因为失去了魔法力量,不再使用烈焰红龙了,但是不定期的挨上一顿竹笋炒肉也不好受啊。
旺财不是没想过要反抗,毕竟自己的位格又不是交给叶落了,但是,每每看到叶落攥着腰间的刀剑,旺财刚刚鼓起的勇气又沉了下去,这几把武器的厉害自己当初可是尝过了,自己的龙鳞和骨头可是一斩即断,当初为了养好伤,它可是消耗了不少自己积存的灵丹妙药。
而且,更吃亏的是,自己不敢下死手啊。如果真的不小心伤到了叶落,自己的后半辈子就算是交代了,而叶落虽然魔法消失,连带着他的武技和力量也大受影响,远远不如自己,但是叶落的身手在人类之中却也不算太弱,加上他手里还有很多魔法卷轴做辅助,真的打起来,缩手缩脚的旺财都能想到自己会有多惨。
就算不能反抗,旺财也要想办法改变自己的生活质量,硬的不行那就只能来软的了,于是,小语的头号狗腿子就这样诞生了。旺财毕竟是末日巨龙幻化而成,而巨龙的智慧是毋庸置疑的,就算失去位格让他的思考能力大大减退,但是人家基数高啊。
它早就看穿了叶落的本质,那就是一个脸厚心黑的家伙,向他献媚的话不仅丢脸,而且绝对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向小丫头献殷勤就不一样了,只要小丫头高兴了,叶落也就高兴了,一石二鸟、一箭双雕,这样的买卖稳赚不亏啊。
叶落看着又颠颠的跑回来在小丫头肩腰间蹭来蹭去的旺财,感叹这家伙的“斯德哥尔摩”症已经步入晚期的时候,对面的金发女孩再次开口了:“那个先生要不我把这只雉鸡买下来吧!”
“呃!”叶落无语,这小姑娘还挺有意思啊,如果不是身边跟着这一队佣兵,恐怕她早就被人卖了吧。
没等叶落反应过来,他身边的瘦高青年便已经轻声说道:“小姐,这事儿不是这么算的啊!”
“放心吧,我还没那么傻,我是在逗小姑娘玩呢!”金发女孩悄悄对格里芬说道,她也不小了,对外面的世界又不是一无所知,聪明人可是不会那么容易被骗的。
“呵呵!”叶落看到他们的小动作,却并没有放在心上,转手将那只雉鸡递给了瘦高青年:“各位远道而来,想必一路山高水远,满历风尘,这只雉鸡就留给各位打打牙祭,小丫头不懂事儿,还请各位勿怪!”
别看叶落大学学的是理科,但是历史与文学从来都是他的最爱,如果不是这两个专业实在不好挣钱,他也不会去学什么应用物理,所以,即便是这些文绉绉的话,叶落也是随口就来,不会打岔。
叶落身高只有178左右,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只能算一般,人看起来长得还不错,瘦削脸上带着些棱角却不明显,不同于普通佣兵与农夫的白皙皮肤,五官带着北方人的特色,这样的样貌和如今大陆上的人有些不同,但是也不奇怪,随着大陆民族与种族万万年的不断交流,什么样长相的人都有,一点儿微小的差异完全不算事儿。
总体来说,叶落在佣兵们的眼里,还是一个长相不算特别英俊,但是却比较耐看的青年,再加上身形动作不卑不亢,说起话来彬彬有礼,大家断然没有无事生非的理由。
与队伍中的金发女孩和老魔法师攀谈几句,客套一番,叶落就拉着小丫头重新回到躺椅上,最后享受一会儿秋天的日落余晖。
鱼儿早已脱了钩,俩人却没有换上鱼饵,反而品着茶、哼着曲儿,一副钓鱼雪湖上,悠然见南山的闲情逸致。
莫语躺着却不老实,半探着身子埋怨道:“叶落,你变了,原来不管什么事儿你都帮着我,现在见到漂亮女生你就叛变了,朝三慕四,朝秦暮楚,喜新厌旧”
“嗯,不错,这些日子学了不少成语啊,再说两个就我认罪伏法!”叶落眯着眼睛逗趣道,他知道小丫头不爱学习,可没有那么丰富的成语储备。
“哼,自古多情女子薄情郎,我的命咋就这么苦哇”一直站在二人身后,没有发声的小侍女,听到小丫头的话也捂着嘴偷笑。
小丫头正是淘气好动的年纪,回来已经半年了,守着一个山边小镇过日子,这种寂寞的感觉叶落很享受,但是莫语可不愿意。现在无理取闹外加撒娇,只是在自寻乐趣。
“行了,这几天我们也要出门,听说公爵大人已经从冷山回来了,我们这几天就出发去利安城吧!”
莫语脸上的喜色一闪而逝,又委屈巴巴的说道:“上回就应该听我的,把那个老家伙从山上拽下来,也省的咱们来回折腾了。”
“嗯,这回去咱就折腾折腾老家伙,呵呵!”虽然莫语的话很不客气,也对老人家不太尊重,但是叶落却坚决赞同,也该让那个腹黑的老家伙受受折磨了,好歹为自己出口恶气。
正说话间,佣兵团中的老魔法师与瘦高青年又走了过来。原来当大家来到湖边准备安营时,金发女孩看到这里有人居住,就不想睡在地上了,帐篷怎么也比不上床榻舒服,如果能去借宿,也可以好好休息一下。
行百里者半九十,虽然再走几天就到目的地了,但却也是人最疲乏的时候。
不过,刚刚和小丫头吵了架,再到人家去借宿,她实在是张不开那个嘴,只好央求着刚刚和叶落聊过几句的老魔法师来探探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