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西北一地的风俗,新娘婚礼前不能见娘家人,李青莲也只能等婚礼结束才能见她的堂弟。
对于堂弟的记忆,李青莲已经很模糊了,只记得小时候自己似乎抱过他,那时候日子还过得去,虽然艰难但也其乐融融,一晃经年,曾经的村子早已物是人非,她下山那会儿,李家村早已成为瓦砾。
李鸿基坐在犒劳客人的流水席中,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他忐忑的四下张望,期待又惧怕见到自己的堂姐。
李家已没什么活人,自己爹娘早死,而他当过和尚,又因饥荒,连寺里的僧侣都活不下去,无奈只好还俗,往年种地起码是一条活路,可如今连年干旱,根本不给农人活命的机会,官府更是丝毫不顾及农人,整个陕北之地民不聊生。
能在这种情况下见到亲人,他怎能不激动,何况这位亲人还是官军家的未过门媳妇,攀上这条关系,以后多少有条活路。
“吉时到!”
不知道谁在外面喊了一嗓子,一阵噼里啪啦的爆竹声中,自己堂姐穿着新娘服头戴红布走了进来。
李鸿基在人群,看着他的堂姐心底五味杂陈。
只是这时候,忽地听耳旁传来男声。
“欺世盗名之徒,祸国殃民之辈,哼!”
李鸿基寻声望去,就见一名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眼神喷火,似要把人生吞活剥,而他目光所瞅的方向便是戴着大红花新郎服的王昭。
“你这人好无理。”
李鸿基面色不善,王昭这个准姐夫,虽然未曾蒙面,但与梁成的相处中,李鸿基也渐渐知道了王昭的事迹更对他的为人佩服无比。
男子汉大丈夫,行走于世,当执七尺长,斩不平事。
王昭完美诠释了李鸿基心目中英雄的形象。
出身官宦世家,却没有官宦子弟的习气,更礼贤下士,对将士用命,敢为天下先,崇尚武功又尊师重道,与李鸿基见过的二世祖简直没有可比性。
小屁孩,你懂什么。“
那男子不屑道。
看你不似这家人,劝你莫要与他们走的太近,王家狼子野心昭然若揭,待他露出马脚,陛下定会以雷霆之威剿灭。”
“你这书生,好不懂事,人家大婚你不说祝词罢了,还冷嘲热讽,恶语中伤。”李鸿基有股子行侠仗义的作风,平日里见不得别人在自己眼前受欺负,如今见有人讥讽姐夫,这哪能忍。
“嘿。”那人冷冷一笑:“本官可不是书生,本官乃是万历四十七年进士及第,官拜吏部验封主事孙传庭是也。”
“唬谁呢。”李鸿基上下打量了眼孙传庭,“你官服呢?”
“……”
孙传庭被噎的没话说,他这趟是公差,主使另有其人,自己不过是随行人员,今日主使来喝喜酒,他们这些陪衬们不得不硬着头皮到场,主使穿常服,他们哪里会穿官服参加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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