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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混世魔王

叶辞欢第二天放学之后,就走了进去。

圣蓝女子学校是一所教会学校,因此里面演出的东西都是西方那边传过来的,这一次排演的是《罗密欧与朱丽叶》。叶辞欢一进去,原本嘈杂的小礼堂顿时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看着叶辞欢的方向。直到一个男生走到叶辞欢的面前:你是叶辞欢?是要来试镜么?

话剧这个东西叶辞欢从前没有接触过的领域,叶辞欢也有些紧张。但是叶辞欢曾经看过不少话剧书,因此她对此十分的有兴趣。所以才会来参加这个试演。

呵呵,她怎么也来试演,她那样子,怎么演得好一个世家小姐?

听到叶辞欢说自己是来试镜朱丽叶的,旁边站着的不少女生纷纷嘲笑起来。

圣蓝女子高中里面就读的很多都是权贵之家的女儿。至于叶辞意是怎么凭借一个平民的身份进入的,叶辞欢到现在也是百思不得解。要说叶辞意的成绩似乎也没什么好的,更别说之前叶辞意的性格沉闷,在学校里就是那种最不起眼的存在。这样的人来竞演女主角?

真是说笑话呢!

叶辞意,你是半路转到我们学校的吧。但是这部剧要求女主角是接受过英国社交礼仪教导的,你要不退出吧。

叶辞欢几乎还没有说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一边突然走出来一个身长高挑的女生出来劝说。女孩眼中带着几分高傲和不屑。她这话说完,身后还有好几个女孩子又发出切切的笑声,各个都在上上下下,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打量叶辞欢。

那是一种看蝼蚁一样的目光。

对于那为首的女孩打击的话语,叶辞欢充耳不闻,只是挑头问第一个刚才走过来和她说话的男生:对于应聘的人有什么限制么?

男生看了叶辞欢两眼,随后哈哈笑了两声才回答:没有的。

回头看了看刚才劝她退出的女生,叶辞欢也没说什么,只是耸耸肩,然后就径自坐在了一边的等候的区域。

肖雪,没想到吧,哈哈哈,你也有吃瘪的一天!

叶辞欢刚才那个耸肩的动作光明正大,之前那个男生见了,顿时取消起来。哈哈的笑声引得更多的人关注这边的情况,那名字叫做肖雪的女生显然也是沉得住气的,面无表情,径自甩手回到了一边的座位。

雪儿,你不生气么?有朋友在肖雪的身边发问。

肖雪一边看剧本一边淡淡道:有什么好生气的,你好心劝解别人不听,那就试镜的时候见真章喽!

哇塞,雪儿,你也太大度了吧,真不愧是艺术世家呢!

雪儿就是太善良了。

旁边人的奉承听的肖雪很受用。不过回头瞥见一边也在认真看剧本的叶辞欢,她眼中又露出了挑衅。

叶辞意?!

最近这个名字在上城的贵族圈如同蝗虫过境一样,所到之处,但凡是见过她的人都会问:听说少帅夫人和雪儿你一个学校,怎么样,有没有交流一下?

这些人哪里是真的关心她有没有和这个叶辞意见过,而是因为原本肖家把她培养的时候,多次在公开场合说过,要把她嫁给顾家。

如今顾启言即将订婚,肖雪却在这个时候看见叶辞欢。她本能的以为,叶辞欢是过来给她下马威的!

不就是订婚么?

又不是结婚,如今就算结婚了变数照样很多,肖雪表示,她不会把这个叶辞意放在眼里。

叶辞欢现在正在看剧本,而这个剧本他几乎是越看越喜欢起来。里面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确实是让人感伤的。她几乎是一口气就吧剧本看完了。而看完剧本之后,叶辞欢更加坚定了想要出演女主人公的心思。这样一个活灵活现,充满了天真和坚强的女孩在无形之中吸引了她,她想要表现出这样的一个女孩的形象。

看着铺着红丝绒地毯的舞台,叶辞欢眼中慢慢流露出渴望。她很少对于一样东西这样的有兴趣。听闻最近从国外传来了不仅仅是可以拍照的东西,还有可以录像的录像机。电影公司如同雨后春笋一样往外冒出来,最先选拔的一批人就是每一个学校里面的话剧演员。

叶辞欢觉得这是一个可以长期发展的行业,更何况在刚才看了剧本之后,她发现,她好像找到了自己热爱的东西。因为刚才在模拟自己在舞台上表演的时候,叶辞欢觉得自己的心脏跳动的全所未有的快速。

上面已经有人开始了表演,叶辞欢在看,旁边坐过来一个人,是刚才那个大男孩:你好啊叶辞意,久闻大名,今天终于是见到了。

男孩子的眼睛黑亮,看起来是个很纯粹的人,他笑起来的时候一双眼睛弯弯的,跟月牙似的,让人看着觉得十分可喜。

叶辞欢脸上也带着几分笑意:哦?那你见过之后失望么?

男孩似乎没有想到为什么叶辞欢这么说,颇为惊讶:我为什么要失望呀?见过你之后,我在想,叶辞欢应该长得没有传闻中那么丑吧。应该挺好看的。少帅的眼光也没有很差。

对了,还没有自我介绍,我叫林衡之,你可以叫我衡知。

林?你是大帅府人娘家人?

叶辞欢这么快反应过来,林衡之那双月牙眼笑得更弯了:是呀,被你发现了。看来我们的缘分是早就注定好的呢!

林衡之,别顶着你这张脸在这里招摇撞骗我姐妹了好么?

叶辞欢还没有反应过来,一边伸过来一只手,直接把她给拉到了一遍,挡在了她和林衡之中间。

墨初。

墨初看到叶辞欢还是一脸茫然的表情,叹了一口气,当着林衡之的面指着说到:你不要被这个男人这张人畜无害的脸给欺骗了。他是圈子里赫赫有名的混世魔王!前几年背了个包就离家出走,说要去流浪。这几天刚刚才回来的。你最要小心的就是他身上有一只蜥蜴,来无影去无踪的,永远不知道会从什么地方冒出来。这人十岁的时候爬树把人家小朋友的牙给磕掉了,十二岁的时候和人家打架,给人家肋骨给弄断了。十四岁出门流浪,如今回来,他只会心肝儿更黑!

初初没必要吧。第一次和妹妹介绍我就是这么介绍的?墨初说完,一边的林衡之摸了摸鼻尖,脸上有些不痛不痒的小尴尬。

混世魔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