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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7(三更)

话刚说出口,白远音就知道:太重了。

尹碧溪的脸色果然变得苍白起来,嘴唇张合了几次,都没有说出话来。

他其实做得很好。白远音想。总是把同情和关心遮掩在自己的任性之下,仿佛很多事情,都是尹碧溪这个富二代硬拉着白远音去做的。

对一个认识不到几个月的同学,他已经尽可能地做到了不去伤害对方的尊严。

如果只是一个普通的贫困生,或许会感动、会逐渐生起自信,慢慢地养成习惯,和尹碧溪做平等的朋友。亦或者这样的人会敏感过度,认为尹碧溪这种泛滥的善意,是来自有钱人高高在上的侮辱,反而恩将仇报。

那么,他又是什么呢?白远音看着菜碟上的花纹。

…贪心的人,只要尝过一次好处,就再也不愿意放手了。明知如此……自己之前又在做什么?

“你要走吗?”尹碧溪像是缓了很久神,才低声问,“菜会浪费的。”

白远音没有说话,也没有起身。

这家店高昂的价格和味道般配,足以在大学城里凭口味一骑绝尘。但尹碧溪还从没有吃过这么食不知味的一顿饭。

他们沉默地吃完、沉默地放下筷子、沉默地等待结账。在服务员把黑卡还回来的时候,尹碧溪从包里掏出一小瓶绿色的药膏,轻推到白远音的面前。

“驱蚊药。是真的买多了。我听叶笑他们说,你帮我轮值了寝室的卫生表,就当是我的谢礼了。”

他站了起来,见白远音依然坐在原地没有动,便低声道,“那我去书店了。我其实……能找到地方。”他勉强笑了下,“我想你可能也知道了。”

“那……再见。”有什么事可以找我……话到嘴边,尹碧溪又强行咽了回去,匆忙道了句,“总之,对不起了。”

白远音看着眼前的桌子,这店里的环境非常舒服,药膳的滋味很好,身上被空调吹得很舒服,胃里暖洋洋的,充实却适度,不用催吐,是很少有过的感受。破旧的手机还在兜里,被体温暖得温热。在尹碧溪转身的瞬间,他就下意识地伸手摸上了手机,仿佛那能给他带来救命药般的安慰。

救命药……对于他来说,就是这个词了。

14岁以前的白远音,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混混。跟着父亲住天桥底下的日子也不是没有过。生日时最大的愿望,是下雨时棚里不要漏水。

被社区资助着上了学,也没有什么改善。老师当他不存在。同学们只要经过他身边,就会厌恶地捂住鼻子,大喊“垃圾桶离我们远点儿”。

他不知道“人生”是什么意思。他爸是拾荒的精神病,他以后——按照那些人斩钉截铁的话,要么是拾荒,要么是流浪,能进监狱里有吃有喝,都算消费升级了。

什么树种什么果。他是老鼠的儿子,顶多也就擅长在垃圾堆里刨洞。想要不被老大抢钱,那就混进老大的小弟里,跟着抢钱就是。

尊严?人生?未来?别可笑了。他不配。白圆不配得到那些明亮温暖的东西。所有人都是这么说的。

他做坏人做惯了,捡到那部手机的时候,也没想过一个好主意。

“是高档货”、“卖了”、“换来的钱买面包,不,还是买烟吧”……诸如此类,都是些混混想法。所以转头就被自己的“老大”抢走手机的时候,他也觉得很正常——小偷本就活该么。

老大丢掉的手机卡被他捡回去藏进了兜里。

他也有个手机——隔壁废品回收店的黑心老板,当工资给他的七八手货,卡得不行,但好歹是个手机。现在又有卡了,在主人挂失前,说不定还有流量能上网。

打来的电话、发来的信息他一概不管,后来大概是知道主人换了号码,慢慢地这些消息没有了。但主人一直没有取消绑卡,他也就这么用着。

有个最锲而不舍的联系人,被主人备注“小王子”,像写日记似的成天发短信。

今天在意大利的果园过暑假,明天在阿尔卑斯山滑雪,后天又去法国海滨种樱桃……比电视剧里的人还过得潇洒。像梦一样。他当做看连载似的“欣赏”。

没有嫉妒。他不配对那种人嫉妒。他们有云泥之别,连说出“嫉妒”这个词都会变得可笑。

他那时候只嫉妒块头大、能抢钱吃饭的老大,嫉妒不用遭受霸凌的同桌,嫉妒还能做梦未来怎么样的小混混同行,唯独不嫉妒离他太过遥远的天上孩子。

有一天他的书包又被扔进了垃圾桶,书和文具被丢进茅坑。因为没有书,而被老师罚站在教室外面的时候,他突然觉得有点烦了。

没意思。什么都没意思。不知道为什么要活着,不明白他这样的人活着有什么意义。既然谁都在说:他这个人什么也不配拥有,那他又为什么活着?

他知道那个“小王子”回国了,在那个漂亮的高中上学。他想最后去看一眼,看看“小王子”长什么模样,到底和他这样的垃圾孩子有什么区别。

然后他在放学后的一条巷弄里找到了人——听见了几个人喊小王子的名字。

“尹碧溪,钱呢?”一听那语气、一看那姿势,他就知道眼前的场景是什么——他也经常跟在这种“老大”后面当凑人头的小弟。

怎么会……他愕然地想。小王子也会遭遇同样的事?可那些短信里从来没有提过一次。

小王子不是住在月亮上的吗?他就像动画片里的人一样,永远开心、永远积极、永远没有烦恼,被保护得像一朵珍稀的玫瑰。

本该是这样的。

小王子没有说话。在一些令人反感的动静后,几人大笑着走出来:“继续保持啊尹少爷!我后天要给女朋友买项链,你懂得吧?”还是没有回应。

他藏在巷口的附近,一直等到最后一个人慢吞吞地走出来。他不用确定就知道,那肯定是“小王子”。

和他幻想的形象一样、不、甚至更好看。小王子个头已经非常高挑,却清瘦得厉害,下巴尖脸又小,像个腼腆的小姑娘。阳光似乎格外青睐他,把他的头发照成茶棕色、皮肤照得几乎半透明,像个从未在尘世里打过滚的小神仙。

似乎之前那帮人把他包里的东西都倒在了地上。白远音颇有经验地判断。

小王子擦了擦眼睛,就一手拿着书包,一手整理起东西,嘴里还在很小声地嘀咕着什么。

他走过去的时候,小王子愣了愣,便从书包里掏出了一盒没开封的铅笔递给他。

小王子似乎正处在变声期,声音嘶哑,像只小鸭子,所以不太爱说话,声音也很轻:“别的,没有了。”

白圆也愣了愣,过了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己这一脑袋没洗的油头、脏兮兮的指甲缝、戴着劣质耳环、穿着破旧的成人凉拖,手上还贴着泡泡糖送的纹身贴的模样……和刚才那些人几乎没有差别。

不明所以的,他被一种从所未有的羞耻感席卷了,一时间连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摆,好一会儿才结结巴巴地说:“我、我不是……”这话没有丝毫说服力。

他垂下了头:“……我已经不做那个了。”

“哦。”小王子也没在意,随手把铅笔塞进书包兜里,“那你叫什么?找我有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