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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我不想也变成冰

县丞大人和公子双双失踪的案子,除了县丞的夫人柳氏去衙门里找县尊大人哭天抹泪,没有引起丝毫的波澜。老百姓没谁会去在意这个县里的二把手存在与否,在他们心中,这件事情远不如东街粮铺里的粮食价钱每担又涨了十文钱来得重要。

“贺大人与公子必是去了哪里的青楼妓馆消遣了,若是此处没有,或许就是去了涿郡,再远些恒州蔚州也是可能的。你差遣下人自去寻找就是,莫来再烦扰本县。”这就是霍县令给贺县丞的夫人柳氏做出的答复。

柳氏在县衙求告无果之后,马上便收拾细软变卖房产回了涿郡娘家,再没有一丝犹豫。在她看来,丈夫和儿子的双双失踪,一定和眼前的这位县尊大人脱不了干系。官场之间的龌龊事情,她这个当夫人的明白得很,想来,若是走得慢了,下场一定会很悲惨。

由于霍春风对于此案的无动于衷,心生退意的还有一人,那就是县尉朱覃。这个胖县尉我见过几次,第一次的时候就是贺天龙纵马长街踏伤人命的那天,在我看来,这个人其实还不错,有一些做官的节操,为恶也不多。无奈的是,他站错了队伍。

朱覃原本就是贺伦一手提拔起来的。在这怀戎县城没有县令的一年多时间里,他配合着贺伦在县里面捞足了油水,本想着如此安安稳稳的下去多赚几年钱呢,只知道霍春风一头扎了进来。

自打霍县令到任之后,这个胖县尉在公事上,没少做手段使绊子让新任的县令为难。虽然这些都是贺伦这个县丞指使的,但是,这只是客观原因而已,并不能成为他不遵从上官的理由。他心里明白,收拾完了贺伦,下一个,就该轮到他了。这个时候,辞官不做也就成了唯一的选择,这个县尉的职位固然油水不小,不过,却还不值得让他为此付出自己的性命。

“兄弟,是不是你做的?”大早上的,新任县尉大人高展大咧咧的吃完了四个大肉包子,打着饱嗝故作神秘的凑到我跟前儿说着。

我揶揄道:“怎么着,哥哥你这是来兄弟家里查案子了吗?”

“查个屁的案子,那贺伦原本就不是什么好鸟,早死一天,哥哥我就少受一天的窝囊气,谁去耐烦他的死活。哥哥我就是想知道是不是兄弟你做的而已,不瞒兄弟你说,那现场哥哥我看了,除了被震碎的一把铜锁,没有任何的蛛丝马迹,不得不说,兄弟你手下可谓是高手如云啊!”

这个夯货!即便全天下都知道是我做的,可是我能自己承认么?这个年头儿,杀官就等于造反好不好,是你傻还是我傻?

“哥哥,你看兄弟我想一个做了事情不承认的主儿么?”

“哈哈哈……!好,兄弟,以后不论谁问,都要如此回答才是,万万不能承认是你做的。”

看着这个夯货洋洋得意的神色,我真恨不得上去踹他两脚。不过,我约莫,就我这小破体格儿,踹他跟踹到石头上的感觉应该没啥区别,他没怎么样,我的脚要疼半天,不值得。

“从明天起,哥哥我就要领着灾民中的青壮去挖河了,这主意原本是你出的,临行之际,兄弟你有啥跟哥哥说的没有?”

“多找几个明白人跟着你一起,专业的事情总要用专业的人去做。哪里需要深挖,哪里需要拓宽,哪里需要加固,都要听专业的人士出的主意才行。即便是灾民之中,比你懂得修河的也必会大有人在。一句话,你只管维持秩序就好,其他的事情不要参与,免得越帮越忙。”

“兄弟你这话说的有理,哥哥我记下了。”

“还有,烧制砖瓦的砖窑要尽快修建,河泥挖出来就要入窑烧制,此事不能耽搁,屋舍早一天建成,这满城的灾民也就能早一天入住,这可是万家生佛的善事,一定要尽快才行。最重要的,这次修河虽然不用什么钱粮,但是,那些人的餐食哥哥你一定要把住关,万万不能对付,想让人干活儿,总是要吃饱了才行的。”

高展点了点头,接着道:“此事俺老高心里明白得很,兄弟你放心就是。还有,贺家那的宅子的房契我已经给兄弟办妥了。只是哥哥我想不明白,即便再便宜,那也是一百二十贯黄澄澄的铜钱啊,这么好的宅子,兄弟你为啥自己不住,非要让灾民中的老弱妇孺搬进去,那不是糟蹋了好东西么?”

“哥哥,在你看来,挣钱的为了什么?”

“那还用说,当然是为了过好日子了。”

“那在哥哥看来,兄弟我现在的日子过得可还算是好日子么?”

“别的不说,就是兄弟你每天吃的这等饭食,换个什么公侯之家也未必能有这等口福。你酿造出来的美酒,那长安的皇帝也未曾喝过。这家里的陈设布置,虽然不甚奢华,却是到处透着精致,尤其是这桌椅家具,新颖别致不说,更重要的是让人用着舒服。除了没有什么妻妾成群,兄弟你这日子,给个王爷都不换。”

我笑道:“哥哥说的虽然有些过了,不过,却也不太离谱。兄弟我自认现在的日子过得就算挺好。既然我已经过上你口中的好日子了,还留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呢?赚钱,就是要花出去的,至于这钱给谁花,在我看来,其实并不重要。关键是,这钱花的要有价值才行。”

“难道把钱给那些灾民花就有价值了么?”

“我让那些老弱妇孺住进了宅子,他们家里的青壮劳力没了后顾之忧,随着哥哥做事的时候必会不遗余力。早一天把河泥挖出来,砖瓦也就能早一天烧制完成,那样的话,需要建设的屋舍也就会早一天完成。等到所有的灾民都住进了正经的屋舍之后,这县城里面也就没了现在这么大的治安压力。

不用担心满城的灾民作乱,兄弟我的生意也必会比现在好一大截。那样,我就会赚到更多的钱。而我赚到了更多的钱之后,就能帮助更多的灾民。等到所有的灾民都能够有了固定的居住之处,有了固定的收入之后,这县城也必然会更加繁华,那样的话,我的生意就会更好,赚到的钱也就会更多。”

看着高展一脑子浆糊的神色,我笑着摇了摇头,政治经济学其中的最浅显的道理,对于这个年代的人来说还是太超前了,他想不明白是难免的。

“兄弟,你刚才说的这些,哥哥我真是听不明白。我就是想知道,你那位神仙师父都教你一些什么学问,怎么到了你嘴里,大手大脚的败家行径,竟然成了好事儿了!不过,俺老高明白,你说这些,必定不差,你要是说能赚到钱,那就一定能赚到钱!”

“兄弟我这不是败家,我只是想让大家都过上好日子而已。要是满世界全都是穷鬼,就兄弟我一个人锦衣玉食的,哥哥你觉得,我这好日子能长远得了么?”

圣人说过,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不管什么社会,贫富相差过于悬殊的结果,绝对是分崩离析。自古以来,在机会本身就不对等的情况下,贫富差距问题或者说是收入不平等的问题,是一切社会问题的根源。如果经济发展的成果不能惠及到大部分人,那就如同阳光没有照耀到每一个角落。

一碗开水倒进冰湖里的下场,只会变成同样的冰。我不想变成冰,就只能尽自己的努力,让阳光更加均匀更加炽热的照在冰湖上面,直到冰消雪融,春回人间。

高展的脑子里一半是水,一半是面粉。不能动,一动就成了浆糊。送走了满脑子浆糊的县尉大人,该是干点儿正事儿的时候了。

把苏卫给我跳出来学外伤缝合术的几个军户叫过来,让每个人都换上了消过毒的麻衣,又净了手,我把他们领进了准备好的无菌室。

我拿出事先请银匠打造的纯银注射器,用酒精麻布消了毒,当着他们的面,插进了我肘间的静脉。然后,慢慢的拉动注射器的活塞柄,抽出来满满一管子血,又将血液推进了银制的小圆筒里面。呈四十五度角在架子上放好。

“今天我要先教给你们一个在战场上保命的法门,那就是输血。我刚才的抽血过程你们都看见了。我刚才用这个管子从身体里面抽出来的血,大概是半两左右。这些血液,大概占了我身体里面血液总量的三十分之一。

我们人身体里面的血液,大概占体重的将近一成。也就是说,一个一百五十斤的汉子,他身体里面应该有十二斤左右的血。女人由于体质原因,会更少一些。当然,这只是个大概,具体情况,需要视人而定。

你们都是军中的汉子,刀枪无眼,受伤在所难免。通常来说,一个人要是受伤之后,如果流失了身体里面两成的血液之后,就会陷入昏迷,我管这个现象叫做失血性休克。这个时候,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治疗的话,这个人的性命有八成就保不住了。而治疗的法子只有一个,那就是输血。”

既然想输血,就必须要明白其中的道理。你们都知道滴血认亲的典故。虽然这个典故在我看来有点儿扯淡,但是,这个典故也可以告诉我们一个问题,那就是,每个人的血液类型都是不尽相同的。如果输血人的血液与受供人的血液型号不一样,那绝对是会死人的。

据我所知,这个世上的血型,大概只有五种,我把它分成甲乙丙丁戊五个类型。前四种血型很常见,我们这些人应该都是前四种类型的血液,而最后一种,大概数十万人之中才有一个,比较稀少。想要给谁输血,首先要知道的,就是他的血型是哪一种……。”

表率很重要。之所以要从我自己的身体里先抽一管子血出来,就是为了让这些人不对抽血这种方式产生畏惧心理。受伤流血这些人都不在乎,可是就这么直直坐着让人从身体里往外抽血,这对他们的心理承受力绝对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六个军户加上我,每个人都抽了一管子血出来斜放在架子上。不到一个时辰,血清就从静置的血液之中分离出来了。没有离心设备,只能使用这种最简单的方式。小心将分离出来的血清滤到了其他的小银筒里面,放置在了铺满冰屑的箱子里冷藏。有了血清这东西,也就能知道每个人的血型都是什么了。

我的血型是不用验的,其他六个人,一个甲型,两个和我一样的乙型,还有两个丙型和一个丁型,很好,凑得挺全。

给他们讲明白了如何根据血液滴进血清里面产生的反应判断出血型的方法,累得我口干舌燥。不过,让我很欣慰的是,他们学得都很认真,没有一个人因为困难有了畏缩情绪。

教会了他们如何分辨血型,我又让人去买了几爿新鲜猪肉回来,手把手的教他们如何在猪肉上面用小钳子配合弯针和麻线羊肠衣线进行创口缝合。几个时辰之后,看着被缝合的乱七八糟的猪肉,我手一挥,今天晚上加餐,红烧肉管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