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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九章 第一波

在瓦罗兰大陆的军事史中,骑兵一直都是战场上一锤定音的黄金兵种。一个带兵将领如果不知道在胶着的战争事态中还保留着一批最后用作胜负手的骑兵队伍,甚至都熬不过一场稍微势均力敌的战斗。

骑兵又分轻骑和重骑,轻骑兵用于战前屏蔽战场,绞杀敌方斥候、掩护侧翼、袭扰敌阵、追击逃敌、扩大战场控制面积。轻骑兵是战场上的万金油,如果配上弓弩,就是游骑兵,负责侦查和反侦查,往往一场大战开始前都是敌我双方的游骑兵之间勇气与智慧的较量,各种关于斥候的小故事往往让人津津乐道。

重装骑兵则是最昂贵最重要也最荣耀的兵种,他们只有一个作用——切入敌军的薄弱部分,一旦洞穿敌军阵营,敌人的末日也差不多到来了。战争中,稳固的阵形是确保胜利的基础,高昂的士气是取胜的关键,一旦破坏了敌人的心理平衡和组织基础,就相当于获得了胜利。

重骑兵这种人马都装备重甲的铁皮罐头以强大冲击力和优秀的防御力而著称。装甲材质的厚度、韧性、强度和覆盖面积都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保证骑士能够承受一般的砍杀和弓箭杀伤。足够的厚度和面积就造成了巨大的重量,也就牺牲了机动性。

同时,重骑兵也是一个烧钱至极的兵种,哪怕德玛西亚战争实力巅峰之时,全国编重骑兵也没有超过两万之数,据说当时仅重骑兵的费用就差点拖垮全国经济。

至于轻骑与重骑孰优孰劣这个话题一直都是各大军事院校争论的焦点,每年都有无数的论文反复剖析两种骑兵的优缺点。有的说重骑兵一旦失去宝贵的冲刺距离就会成为轻骑兵绞杀的箭靶,又有人说没有重骑兵不足以扛起一个国家军队的脊梁。

而瓦里的论点则更为有趣。“纯属扯淡!给我一队步兵也能把这帮骑在马上的王八蛋打出屎来。”

而我现在正面对的重骑,我不知道能不能把他们打出屎来,但我知道只要微微分神,我就会被马蹄塌成烂泥。因为在他们扬起长矛的时候,我简单一瞥就看清了,竟然是钢制矛杆。只有最强悍的重骑才会使用的钢制长矛。

重骑兵冲击时,往往是一手持盾并控制马头方向,一手胳膊蜷曲夹持骑矛,双脚马刺猛磕马腹,使马疼痛,用于加速,增加冲击力量。身负重甲的骑士夹持骑矛。矛与人,人与马,形成相对的刚性固定,结为一体撞向敌人。

一人一马加上其上长矛盔甲的重量,高速前进,一人一马全部动能集中在矛尖之上,冲击力巨大。但反作用力同样巨大,尤其是双方都是骑士互冲的时候,双方力量叠加,所以即使有马镫的支撑,也难以承受如此巨大的反作用力,只会被贯下战马。所以最好的解决办法是通过骑矛设计来解决这个问题。

典型骑矛大约为2米以上,头部安装尖锐枪尖,矛杆前部为较细较脆的木料,多以较脆的苹果树木和枞木为材料。而德玛西亚重骑则更喜欢将前部做成中空。中部靠后部位有护手,避免刺中目标时握持不紧前移,并起到保护手臂的作用。最后部则是较粗的木锥,用于配重和牢固夹持。

骑矛只能一次性使用,冲击过后,刺中目标则会折断,大大降低了冲击分反作用力,使骑士不至于被反作用力贯下战马。矛折断之后,骑士则会抽出骑士剑、马刀、钉头锤等近战武器继续战斗或回到自己的侍从那里取得骑矛。

只有无所谓强大冲击力,有信心单手承受敌我战马对撞的王牌骑兵会才使用钢矛,那就意味着巨大的冲力不会给他带来任何负担,待长矛刺穿敌人的身体后随手甩下或者继续前刺,直到一波冲击完成。这种膂力惊人的战士无一不是战场上的杀神,将军手中的宠儿。

当他们推进的时候,就好像钢铁城墙迎面压来,又如大海涨潮,一波接一波,绵绵不绝。

“新月护卫!”蓄势待发的长枪横扫卷起连绵枪意,一轮弧月斩出,以刚对刚和第一排骑士撞在一起。是墙,我就捅个透明窟窿!是潮,我就让他回头!

“啪!啪!啪!”雄浑枪意斩在黑甲骑兵身上发出清脆的炸裂声,处于潮头的四名重甲骑士被永恒之枪扫出的罡风吹飞出去,重重砸在后排骑兵身上。

后排骑兵并未像我预料中那样被同伴身体砸下马去,持盾的左手轻轻一挥,将身披重盔的同伴打飞出去,钢矛则毫无偏差的向我刺来。同时,前排剩余两骑的长矛矛尖已经到我身前。

长枪挥动,飞快格开两柄长矛,身体高高跃起,两脚重重踹在后方一名骑兵胸口。和他一起重重摔落下马。

长矛骑兵的缺点和优点一样明显,第一轮冲击如果未中,就要越过兵线调转马头再次回冲。

重重一枪点在躺倒在地的骑兵盔甲空隙处将他击杀,我如离弦之箭一样冲在剩余七骑士身后,长枪如龙,刺向稍稍落后半个马身的一名骑士后心,枪意勃发,震碎他的脊椎。

剩余六名骑士没有减缓马速,而是继续加速,和我拉开距离后转出一个大弧掉头再次向我冲来。这种战法比起一轮冲击后减速掉头再冲锋的战法虽然迂回距离长,但好处也是不言而喻,让我这个比重骑兵更没长力的步兵无法追击。不给任何机会让我趁他们势头减缓时杀上前去。

天黑无月,杀机再起。六名骑士再次杀来时已经改变了战法,除了侧翼两骑依旧使用长矛,中间四骑已经弃矛换枪,阵型也从一条横线变成内部中锋凹陷两侧前突,长短武器配合战马间距力求同时刺向我。

“自作聪明!”我嘴角扬起一丝弧度,长枪竖起,直指敌骑。架势做足后飞快向前冲去,临近六名骑兵时猛地向左跃去,脚踩在两侧民房墙壁变换角度,同时长枪横扫,重重迎面抽在最左边两名骑士面铠上。

“啪!”的一声脆响,两名骑士倒地,同时一股巨力传来,长枪差点脱手飞去,可见战马冲力之强。

借着这股强大惯性我转向他们身后,刚一落地再次扫出新月护卫!强劲枪意再次吐出,直追四匹战马没有铠甲保护的腿部。

“唏律律!”一直沉默的战场被战马嘶鸣打破,被枪罡扫中的战马腿上鲜血飞溅,化作滚地葫芦的同时也将身上的骑士甩落在地。

四名骑士倒地后翻滚出几个身位后仍能握住武器不松手,厚重的盔甲保护他们并未受伤,四人竟能飞快起身举起长剑向我冲来。

重甲骑兵的单兵盔甲可以达到惊人的三百多磅,在对战中的重骑兵如果不慎落马,在无人帮助的情况下根本无无法起身。对面的四人竟可以毫无阻碍飞快起身不得不说猛虎军团的士兵无一不是千里挑一的好手。

“去死吧!”我拔出连弩,对准四人一通扫射。熟悉的“噗噗”响起,轻微的震动让我舒服的眯起了眼睛。弩箭虽然划不开骑士的重甲,黑夜中“叮叮当当”擦出一片火星煞是好看。但重甲总有空隙处,而且还都是脖子眼珠这种人体最致命薄弱之处。

看着四人硬气的不发一声倒地,我将连弩放回腰间,踢了踢身边被我抽烂面盔的骑士确认他有没有死透。

不是我不愿意和他们硬刚,而是第二波十二人骑士,已经拨出马头,朝我冲锋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