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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虫鱼

草木虫鱼

小引

明李日华著《紫桃轩杂缀》卷一云,白石生辟谷嘿坐,人问之不答,固问之,乃云,“世间无一可食,亦无一可言。”这是仙人的话,在我们凡人看来不免有点过激,但大概却是不错的,尤其是关于那第二点。在写文章的时候,我常感到两种困难,其一是说什么,其二是怎么说。据胡适之先生的意思这似乎容易解决,因为只要“要说什么就说什么”和“话怎么说就怎么说”便好了,可是在我这就是大难事。有些事情固然我本不要说,然而也有些是想说的,而现在实在无从说起。不必说到政治大事上去,即使偶然谈谈儿童或妇女身上的事情,也难保不被看出反动的痕迹,其次是落伍的证据来,得到古人所谓笔祸。这个内容问题已经够烦难了,而表现问题也并不比它更为简易。我平常很怀疑心里的“情”是否可以用了“言”全表了出来,更不相信随随便便地就表得出来。什么嗟叹啦,永歌啦,手舞足蹈啦的把戏,多少可以发表自己的情意,但是到了成为艺术再给人家去看的时候,恐怕就要发生了好些的变动与间隔,所留存的也就是很微末了。死生之悲哀,爱恋之喜悦,人生最深切的悲欢甘苦,绝对地不能以言语形容,更无论文字,至少在我是这样感想,世间或有天才自然也可以有例外,那么我们凡人所可以文字表现者只是某一种情意,固然不很粗浅但也不很深切的部分,换句话来说,实在是可有可无不关紧急的东西,表现出来聊以自宽慰消遣罢了。从前在上海某月刊上见过一条消息,说某人要提倡文学无用论了,后来不曾留心不知道这主张发表了没有,有无什么影响,但是我个人却的确是相信文学无用论的。

我觉得文学好像是一个香炉,他的两旁边还有一对蜡烛台,左派和右派。无论那一边是左是右,都没有什么关系,这总之有两位,即是禅宗与密宗,假如容我借用佛教的两个名称。文学无用,而这左右两位是有用有能力的。禅宗的作法的人不立文字,知道它的无用,却寻别的途径。辟历似的大喝一声,或一棍打去,或一句干矢橛,直截地使人家豁然开悟,这在对方固然也需要相当的感受性,不能轻易发生效力,但这办法的精义实在是极对的,差不多可以说是最高理想的艺术,不过在事实上艺术还着实有志未逮,或者只是音乐有点这样的意味,缠缚在文字语言里的文学虽然拿出什么象征等物事来在那里挣扎,也总还追随不上。密宗派的人单是结印念咒,揭谛揭谛波罗揭谛几句话,看去毫无意义,实在含有极大力量,老太婆高唱阿弥陀佛,便可安心立命,觉得西方有分,绅士平日对于厨子呼来喝去,有朝一日自己做了光禄寺小官,却是顾盼自雄,原来都是这一类的事。即如古今来多少杀人如麻的钦案,问其罪名,只是大不敬或大逆不道等几个字儿,全是空空洞洞的,当年却有许多活人死人因此处了各种极刑,想起来很是冤枉,不过在当时,大约除本人外没有不以为都是应该的罢。名号——文字的威力大到如此,实在是可敬而且可畏了。文学呢,它是既不能令又不受命,它不能那么解脱,用了独一无二的表现法直截地发出来,却也不会这么刚勇,凭空抓了一个唵字塞住了人家的喉管,再回不过气来,结果是东说西说,写成了四万八千卷的书册,只供闲人的翻阅罢了。

我对于文学如此不敬,曾称之曰不革命,今又说它无用,真是太不应当了,不过我的批评全是好意的,我想文学的要素是诚与达,然而诚有障害,达不容易,那么留下来的,试问还有些什么?老实说,禅的文学做不出,咒的文学不想做,普通的文学克复不下文字的纠缠的可做可不做,总结起来与“无一可言”这句话岂不很有同意么?话虽如此,文章还是可以写,想写,关键只在这一点,即知道了世间无一可言,自己更无做出真文学来之可能,随后随便找来一个题目,认真去写一篇文章,却也未始不可,到那时候或者简直说世间无一不可言,也很可以罢,只怕此事亦大难,还须得试试来看,不是一步就走得到的。我在此刻还觉得有许多事不想说,或是不好说,只可挑选一下再说,现在便姑且择定了草木虫鱼,为什么呢?第一,这是我所喜欢,第二,他们也是生物,与我们很有关系,但又到底是异类,由得我们说话。万一讲草木虫鱼还有不行的时候,那么这也不是没有办法,我们可以讲讲天气罢。

(十九年旧中秋。)

金鱼

我觉得天下文章共有两种,一种是有题目的,一种是没有题目的。普通做文章大都先有意思,却没有一定的题目,等到意思写出了之后,再把全篇总结一下,将题目补上。这种文章里边似乎容易出些佳作,因为能够比较自由地发表,虽然后写题目是一件难事,有时竟比写本文还要难些。但也有时候,思想散乱不能集中,不知道写什么好,那么先定下一个题目,再做文章,也未始没有好处,不过这有点近于赋得,很有做出试帖诗来的危险罢了。偶然读英国密伦(aalne)的小品文集,有一处曾这样说,有时排字房来催稿,实在想不出什么东西来写,只好听天由命,翻开字典,随手抓到的就是题目。有一回抓到金鱼,结果果然有一篇金鱼收在集里。我想这倒是很有意思的事,也就来一下子,写一篇金鱼试试看,反正我也没有什么非说不可的大道理,要尽先发表,那么来做赋得的咏物诗也是无妨,虽然并没有排字房催稿的事情。

说到金鱼,我其实是很不喜欢金鱼的,在豢养的小动物里边,我所不喜欢的,依着不喜欢的程度,其名次是叭儿狗,金鱼,鹦鹉。鹦鹉身上穿着大红大绿,满口怪声,很有野蛮气。叭儿狗的身体固然太小,还比不上一只猫,(小学教科书上却还在说,猫比狗小,狗比猫大!)而鼻子尤其耸得难过。我平常不大喜欢耸鼻子的人,虽然那是人为的,暂时的,把鼻子耸动,并没有永久的将它缩作一堆。人的脸上固然不可没有表情,但我想只要淡淡地表示就好,譬如微微一笑,或者在眼光中露出一种感情,——自然,恋爱与死等可以算是例外,无妨有较强烈的表示,但也似乎不必那样掀起鼻子,露出牙齿,仿佛是要咬人的样子。这种嘴脸只好放到影戏里去,反正与我没有关系,因为二十年来我不曾看电影。然而金鱼恰好兼有叭儿狗与鹦鹉二者的特点,他只是不用长绳子牵了在贵夫人的裙边跑,所以减等发落,不然这第一名恐怕准定是它了。

我每见金鱼一团肥红的身体,突出两只眼睛,转动不灵地在水中游泳,总会联想到中国的新嫁娘,身穿红布袄裤,扎着裤腿,拐着一对小脚伶俜地走路。我知道自己有一种毛病,最怕看真的,或是类似的小脚。十年前曾写过一篇小文曰“天足”,起头第一句云:“我最喜欢看见女人的天足,”曾蒙友人某君所赏识,因为他也是反对“务必脚小”的人。我倒并不是怕做野蛮,现在的世界正如美国洛威教授的一本书名,谁都有“我们是文明么”的疑问,何况我们这道统国,剐呀割呀都是常事,无论个人怎么努力,这个野蛮的头衔休想去掉,实在凡是稍有自知之明,不是夸大狂的人,恐怕也就不大有想去掉的这种野心与妄想。小脚女人所引起的另一种感想乃是残废,这是极不愉快的事,正如驼背或脖子上挂着一个大瘤,假如这是天然的,我们不能说是嫌恶,但总之至少不喜欢看总是确实的了。有谁会赏鉴驼背或大瘤呢?金鱼突出眼睛,便是这一类的现象。另外有叫做绯鲤的,大约是它的表兄弟罢,一样的穿着大红棉袄,只是不开衩,眼睛也是平平地装在脑袋瓜儿里边,并不比平常的鱼更为鼓出,因此可见金鱼的眼睛是一种残疾,无论碰在水草上时容易戳瞎乌珠,就是平常也一定近视的了不得,要吃馒头末屑也不大方便罢。照中国人喜欢小脚的常例推去,金鱼之爱可以说宜乎众矣,但在不佞实在是两者都不敢爱,我所爱的还只是平常的鱼而已。

想像有一个大池,——池非不大可,须有活水,池底有种种水草才行,如从前碧云寺的那个石池,虽然老实说起来,人造的死海似的水洼都没有多大意思,就是三海也是俗气寒伧气,无论这是那一个大皇帝所造,因为皇帝压根儿就非俗恶粗暴不可,假如他有点儿懂得风趣,那就得亡国完事,至于那些俗恶的朋友也会亡国,那是另一回事。如今话又说回来,一个大池,里边如养着鱼,那最好是天空或水的颜色的,如鲫鱼,其次是鲤鱼。我这样的分等级,好像是以肉的味道为标准,其实不然。我想水里游泳着的鱼应当是暗黑色的才好,身体又不可太大,人家从水上看下去,窥探好久,才看见隐隐的一条在那里,有时或者简直就在你的鼻子前面,等一忽儿却又不见了,这比一件红冬冬的东西渐渐地近摆来,好像望那西湖里的广告船,(据说是点着红灯笼,打着鼓,)随后又渐渐地远开去,更为有趣得多。鲫鱼便具备这种资格,鲤鱼未免个儿太大一点,但他是要跳龙门去的,这又难怪他。此外有些白鲦,细长银白的身体,游来游去,仿佛是东南海边的泥鳅龙船,有时候不知为什么事出了惊,拨剌地翻身即逝,银光照眼,也能增加水界的活气。在这样地方,无论是金鱼,就是平眼的绯鲤,也是不适宜的。红袄裤的新嫁娘,如其脚是小的,那只好就请她在炕上爬或坐着,即使不然,也还是坐在房中,在油漆气芸香或花露水气中,比较地可以得到一种调和。所以金鱼的去处还是富贵人家的绣房,浸在五彩的磁缸中,或是玻璃的圆球里,去和叭儿狗与鹦鹉做伴侣罢了。

几个月没有写文章,天下的形势似乎已经大变了,有志要做新文学的人,非多讲某一套话不容易出色。我本来不是文人,这些时式的变迁,好歹于我无干,但以旁观者的地位看去,我倒是觉得可以赞成的。为什么呢?文学上永久有两种潮流,言志与载道。二者之中,则载道易而言志难。我写这篇赋得金鱼,原是有题目的文章,与帖括有点相近,盖已少言志而多载道欤。我虽未敢自附于新文学之末,但自己觉得颇有时新的意味,故附记于此,以志作风之转变云耳。

(十九年三月十日。)

虱子

偶读罗素所著的《结婚与道德》,第五章讲中古时代思想的地方,有这一节话:

“那时教会攻击洗浴的习惯,以为凡使肉体清洁可爱好者皆有发生罪恶之倾向。肮脏不洁是被赞美,于是圣贤的气味变成更为强烈了。圣保拉说,身体与衣服的洁净,就是灵魂的不净。虱子被称为神的明珠,爬满这些东西是一个圣人的必不可少的记号。”我记起我们东方文明的选手故辜鸿铭先生来了,他曾经礼赞过不洁,说过相仿的话,虽然我不能知道他有没有把虱子包括在内,或者特别提出来过。但是,即是辜先生不曾有什么颂词,虱子在中国文化历史上的位置也并不低,不过这似乎只是名流的装饰,关于古圣先贤还没有文献上的证明罢了。晋朝的王猛的名誉,一半固然在于他的经济的事业,他的捉虱子这一件事恐怕至少也要居其一半。到了二十世纪之初,梁任公先生在横滨办《新民丛报》,那时有一位重要的撰述员,名叫扪虱谈虎客,可见这个还很时髦,无论他身上是否真有那晋朝的小动物。

洛威(rhlowie)博士是旧金山大学的人类学教授,近著一本很有意思的通俗书《我们是文明么》,其中有好些可以供我们参考的地方。第十章讲衣服与时装,他说起十八世纪时妇人梳了很高的髻,有些矮的女子,她的下巴颏儿正在头顶到脚尖的中间。在下文又说道:

“宫里的女官坐车时只可跪在台板上,把头伸在窗外,她们跳着舞,总怕头碰了挂灯。重重扑粉厚厚衬垫的三角塔终于满生了虱子,很是不舒服,但西欧的时风并不就废止这种时装。结果发明了一种象牙钩钗,拿来搔痒,算是很漂亮的。”第二十一章讲卫生与医药,又说到“十八世纪的太太们的头上成群的养着虱子”。又举例说明道:

“一三九三年,一个法国著者教给他美丽的读者六个方法,治她们的丈夫的跳蚤,一五三九年出版的一本书列有奇效方,可以除灭跳蚤,虱子,虱卵,以及臭虫。”照这样看来,不但证明“西洋也有臭虫”,更可见贵夫人的青丝上也满生过虱子。在中国,这自然更要普遍了,褚人获编《坚瓠集》丙集卷三有一篇须虱颂,其文曰:

“王介甫王禹玉同侍朝,见虱自介甫襦领直缘其须,上顾而笑,介甫不知也。朝退,介甫问上笑之故,禹玉指以告,介甫命从者去之。禹玉曰,未可轻去,愿颂一言。介甫曰,何如?禹玉曰,屡游相须,曾经御览,未可杀也,或曰放焉。众大笑。”我们的荆公是不修边幅的,有一个半个小虫在胡须上爬,原算不得是什么奇事,但这却令我想起别一件轶事来,据说徽宗在五国城,写信给旧臣道,“朕身上生虫,形如琵琶。”照常人的推想,皇帝不认识虱子,似乎在情理之中,而且这样传说,幽默与悲感混在一起,也颇有意思,但是参照上文,似乎有点不大妥帖了。宋神宗见了虱子是认得的,到了徽宗反而退步,如果属实,可谓不克绳其祖武了。《坚瓠集》中又有一条恒言,内分两节如下:

“张磊塘善清言,一日赴徐文贞公席,食鲳鱼鳇鱼。庖人误不置醋。张云,仓皇失措。文贞腰扪一虱,以齿毙之,血溅齿上。张云,大率类此。文贞亦解颐。

清客以齿毙虱有声,妓哂之。顷妓亦得虱,以添香置炉中而爆。客顾曰,熟了。妓曰,愈于生吃。”

这一条笔记是很重要的虱之文献,因为他在说明贵人清客妓女都有扪虱的韵致外,还告诉我们毙虱的方法。《我们是文明么》第二十一章中说:

“正如老鼠离开将沉的船,虱子也会离开将死的人,依照冰地的学说。所以一个没有虱子的爱斯吉摩人是很不安的。这是多么愉快而且适意的事,两个好友互捉头上的虱以为消遣,而且随复庄重地将它们送到所有者的嘴里去。在野蛮世界,这种交互的服务实在是很有趣的游戏。黑龙江边的民族不知道有别的更好的方法,可以表示夫妇的爱情与朋友的交谊。在亚尔泰山及南西伯利亚的突厥人也同样的爱好这个玩艺儿。他们的皮衣里满生着虱子,那妙手的土人便永远在那里搜查这些生物,捉到了的时候,咂一咂嘴儿把它们都吃下去。拉得洛夫博士亲自计算过,他的向导在一分钟内捉到八九十匹。在原始民间故事里多讲到这个普遍而且有益的习俗,原是无怪的。”由此可见普通一般毙虱法都是同徐文贞公一样,就是所谓“生吃”的,只可惜“有礼节的欧洲人是否吞咽他们的寄生物查不出证据”,但是我想这总也可以假定是如此罢,因为世上恐怕不会有比这个更好的方法,不过史有阙文,洛威博士不敢轻易断定罢了。

但世间万事都有例外,这里自然也不能免。佛教反对杀生,杀人是四重罪之一,犯者波罗夷不共住,就是杀畜生也犯波逸提罪,他们还注意到水中土中几乎看不出的小虫,那么对于虱子自然也不肯忽略过去。《四分律》卷五十房舍犍度法中云:

“于多人住处拾虱弃地,佛言不应尔。彼上座老病比丘数数起弃虱,疲极,佛言听以器,若毳,若劫贝,若敝物,若绵,拾着中。若虱走出,应作筒盛。彼用宝作筒,佛言不应用宝作筒,听用角牙,若骨,若铁,若铜,若铅锡,若竿蔗草,若竹,若苇,若木,作筒,虱若出,应作盖塞。彼宝作塞,佛言不应用宝作塞,应用牙骨乃至木作,无安处,应以缕系着床脚里。”小林一茶(一七六三——一八二七)是日本近代的诗人,又是佛教徒,对于动物同圣芳济一样,几乎有兄弟之爱,他的咏虱的诗句据我所见就有好几句,其中有这样的一首,曾译录在《雨天的书》中,其词曰:

“捉到一个虱子,将他掐死固然可怜,要把它舍在门外,让它绝食,也觉得不忍,忽然想到我佛从前给与鬼子母的东西,成此。

虱子呵,放在和我味道一样的石榴上爬着。”

(注:日本传说,佛降伏鬼子母,给与石榴实食之,以代人肉,因榴实味酸甜似人肉云。据《鬼子母经》说,她后来变为生育之神,这石榴大约只是多子的象征罢了。)

这样的待遇在一茶可谓仁至义尽,但虱子恐怕有点觉得不合式,因为像和尚那么吃净素他是不见得很喜欢的。但是,在许多虱的本事之中,这些算是最有风趣了。佛教虽然也重圣贫,一面也还讲究——这称作清洁未必妥当,或者总叫作“威仪”罢,因此有些法则很是细密有趣,关于虱的处分即其一例,至于一茶则更是浪漫化了一点罢了。中国扪虱的名士无论如何不能到这个境界,也决做不出像一茶那样的许多诗句来,例如——

“喴,虱子呵,爬罢爬罢,向着春天的去向。”

实在译不好,就此打住罢。——今天是清明节,野哭之声犹在于耳,回家写这小文,聊以消遣,觉得这倒是颇有意义的事。

(民国十九年四月五日,于北平。)

附记

友人指示,周密《齐东野语》中有材料可取,于卷十七查得嚼虱一则,今补录于下:

“余负日茅檐,分渔樵半席,时见山翁野媪扪身得虱,则致之口中,若将甘心焉,意甚恶之。然揆之于古,亦有说焉。应侯谓秦王曰,得宛临,流阳夏,断河内,临东阳,邯郸犹口中虱。王莽校尉韩威曰,以新室之威而吞胡虏,无异口中蚤虱。陈思王著论亦曰,得虱者莫不劘之齿牙,为害身也。三人皆当时贵人,其言乃尔,则野老嚼虱亦自有典故,可发一笑。”

我尝推究嚼虱的原因,觉得并不由于“若将甘心”的意思,其实只因虱子肥白可口,臭虫固然气味不佳,蚤又太小一点了,而且放在嘴里跳来跳去,似乎不大容易咬着。今见韩校尉的话,仿佛基督同时的中国人曾两者兼嚼,到得后来才人心不古,取大而舍小,不过我想这个证据未必怎么可靠,恐怕这单是文字上的支配,那么跳蚤原来也是一时的陪绑罢了。

(四月十三日又记。)

两株树

我对于植物比动物还要喜欢,原因是因为我懒,不高兴为了区区视听之娱一日三餐地去饲养照顾,而且我也有点相信“鸟身自为主”的迂论,觉得把他们活物拿来做囚徒当奚奴,不是什么愉快的事,若是草木便没有这些麻烦,让它们直站在那里便好,不但并不感到不自由,并且还真是生了根地不肯再动一动哩。但是要看树木花草也不必一定种在自己的家里,关起门来独赏,让它们在野外路旁,或是在人家粉墙之内也并不妨,只要我偶然经过时能够看见两三眼,也就觉得欣然,很是满足的了。

树木里边我所喜欢的第一种是白杨。小时候读古诗十九首,读过“白杨何萧萧,松柏夹广路”之句,但在南方终未见过白杨,后来在北京才初次看见。谢在杭著《五杂组》中云:

“古人墓树多植梧楸,南人多种松柏,北人多种白杨。白杨即青杨也,其树皮白如梧桐,叶似冬青,微风击之辄淅沥有声,故古诗云,白杨多悲风,萧萧愁杀人。予一日宿邹县驿馆中,甫就枕即闻雨声,竟夕不绝,侍儿曰,雨矣。予讶之曰,岂有竟夜雨而无檐溜者?质明视之,乃青杨树也。南方绝无此树。”

《本草纲目》卷三五下引陈藏器曰,“白杨北土极多,人种墟墓间,树大皮白,其无风自动者乃杨栘,非白杨也。”又寇宗奭云,“风才至,叶如大雨声,谓无风自动则无此事,但风微时其叶孤极处则往往独摇,以其蒂长叶重大,势使然也。”王象晋《群芳谱》则云杨有二种,一白杨,一青杨,白杨蒂长两两相对,遇风则簌簌有声,人多植之坟墓间,由此可知白杨与青杨本自有别,但“无风自动”一节却是相同。在史书中关于白杨有这样的两件故事:

《南史·萧惠开传》,“惠开为少府,不得志,寺内斋前花草甚美,悉铲除,别植白杨。”

《唐书·契苾何力传》,“龙翔中司稼少卿梁脩仁新作大明宫,植白杨于庭,示何力曰,此木易成,不数年可芘。何力不答,但诵白杨多悲风萧萧愁杀人之句,脩仁惊悟,更植以桐”。

这样看来,似乎大家对于白杨都没有什样好感。为什么呢?这个理由我不大说得清楚,或者因为它老是簌簌的动的缘故罢。听说苏格兰地方有一种传说,耶稣受难时所用的十字架是用白杨木做的,所以白杨自此以后就永远在发抖,大约是知道自己的罪孽深重。但是做钉的铁却似乎不曾因此有什么罪,黑铁这件东西在法术上还总有点位置的,不知何以这样地有幸有不幸。(但吾乡结婚时忌见铁,凡门窗上铰链等悉用红纸糊盖,又似别有缘故。)我承认白杨种在墟墓间的确很好看,然而种在斋前又何尝不好,它那瑟瑟的响声第一有意思。我在前面的院子里种了一棵,每逢夏秋有客来斋夜话的时候,忽闻淅沥声,多疑是雨下,推户出视,这是别种树所没有的佳处。梁少卿怕白杨的萧萧改植梧桐,其实梧桐也何尝一定吉祥,假如要讲迷信的话,吾乡有一句俗谚云,“梧桐大如斗,主人搬家走”,所以就是别庄花园里也很少种梧桐的,这实在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梧桐的枝干和叶子真好看,且不提那一叶落知天下秋的兴趣了。在我们的后院里却有一棵,不知已经有若干年了,我至今看了它十多年,树干还远不到五合的粗,看它大有黄杨木的神气,虽不厄闰也总长得十分缓慢呢。——因此我想到避忌梧桐大约只是南方的事,在北方或者并没有这句俗谚,在这里梧桐想要如斗大恐怕不是容易的事罢。

第二种树乃是乌桕,这正与白杨相反,似乎只生长于东南,北方很少见。陆龟蒙诗云,“行歇每依鸦舅影”,陆游诗云,“乌桕赤于枫,园林二月中”,又云,“乌桕新添落叶红”,都是江浙乡村的景象。《齐民要术》卷十列“五谷果蓏菜茹非中国物产者”,下注云“聊以存其名目,记其怪异耳,爰及山泽草木任食非人力所种者,悉附于此,”其中有乌臼一项,引《玄中记》云,荆扬有乌臼,其实如鸡头,迮之如胡麻子,其汁味如猪脂。《群芳谱》言,“江浙之人,凡高山大道溪边宅畔无不种,”此外则江西安徽盖亦多有之。关于它的名字,李时珍说,“乌喜食其子,因以名之。……或曰,其木老则根下黑烂成臼,故得此名。”我想这或曰恐太迂曲,此树又名鸦舅,或者与乌不无关系,乡间冬天卖野味有桕子舄(读如呆鸟字),是道墟地方名物,此物殆是乌类乎,但是其味颇佳,平常所谓舄肉几乎便指此舄也。

桕树的特色第一在叶,第二在实。放翁生长稽山镜水间,所以诗中常常说及桕叶,便是那唐朝的张继寒山寺诗所云江枫渔火对愁眠,也是在说这种红叶。王端履著《重论文斋笔录》卷九论及此诗,注云,“江南临水多植乌桕,秋叶饱霜,鲜红可爱,诗人类指为枫,不知枫生山中,性最恶湿,不能种之江畔也。此诗江枫二字亦未免误认耳。”范寅在《越谚》卷中桕树项下说,“十月叶丹,即枫,其子可榨油,农皆植田边,”就把两者误合为一。罗逸长《青山记》云,“山之麓朱村,盖考亭之祖居也,自此倚石啸歌,松风上下,遥望木叶着霜如渥丹,始见怪以为红花,久之知为乌桕树也。”《蓬窗续录》云,“陆子渊《豫章录》言,饶信间桕树冬初叶落,结子放蜡,每颗作十字裂,一丛有数颗,望之若梅花初绽,枝柯诘曲,多在野水乱石间,远近成林,真可作画。此与柿树俱称美荫,园圃植之最宜。”这两节很能写出桕树之美,它的特色仿佛可以说是中国画的,不过此种景色自从我离了水乡的故国已经有三十年不曾看见了。

桕树子有极大的用处,可以榨油制烛。《越谚》卷中蜡烛条下注曰,“卷芯草干,熬桕油拖蘸成烛,加蜡为皮,盖紫草汁则红。”汪曰桢著《湖雅》卷八中说得更是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