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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虫鱼

“中置烛心,外裹乌桕子油,又以紫草染蜡盖之,曰桕油烛。用棉花子油者曰青油烛,用牛羊油者曰荤油烛。湖俗祀神祭先必燃两炬,皆用红桕烛。婚嫁用之曰喜烛,缀蜡花者曰花烛,祝寿所用曰寿烛,丧家则用绿烛或白烛,亦桕烛也。”

日本寺岛安良编《和汉三才图会》五八引《本草纲目》语云,“烛有蜜蜡烛虫蜡烛牛脂烛桕油烛,”后加案语曰:

“案唐式云少府监每年供蜡烛七十挺,则元以前既有之矣。有数品,而多用木蜡牛脂蜡也。有油桐子蚕豆苍耳子等为蜡者,火易灭。有鲸鲲油为蜡者,其焰甚臭,牛脂蜡亦臭。近年制精,去其臭气,故多以牛蜡伪为木蜡,神佛灯明不可不辨。”

但是近年来蜡烛恐怕已是倒了运,有洋人替我们造了电灯,其次也有洋蜡洋油,除了拿到妙峰山上去之外大约没有它的什么用处了。就是要用蜡烛,反正牛羊脂也凑合可以用得,神佛未必会得见怪,——日本真宗的和尚不是都要娶妻吃肉了么?那么桕油并不再需要,田边水畔的红叶白实不久也将绝迹了罢。这于国民生活上本来没有什么关系,不过在我想起来的时候总还有点怀念,小时候喜读《南方草木状》,《岭表录异》和《北户录》等书,这种脾气至今还是存留着,秋天买了一部大板的《本草纲目》,很为我的朋友所笑,其实也只是为了这个缘故罢了。

(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于北平煆药庐。)

苋菜梗

近日从乡人处分得腌苋菜梗来吃,对于苋菜仿佛有一种旧雨之感。苋菜在南方是平民生活上几乎没有一天缺的东西,北方却似乎少有,虽然在北平近来也可以吃到嫩苋菜了。查《齐民要术》中便没有讲到,只在卷十列有人苋一条,引《尔雅》郭注,但这一卷所讲都是“五谷果蓏菜茹非中国物产者”,而《南史》中则常有此物出现,如《王智深传》云,“智深家贫无人事,尝饿五日不得食,掘苋根食之”,又《蔡樽附传》云,“樽在吴兴不饮郡斋井,斋前自种白苋紫茹以为常饵,诏褒其清”,都是很好的例。

苋菜据《本草纲目》说共有五种,马齿苋在外。苏颂曰,“人苋白苋俱大寒,其实一也,但大者为白苋,小者为人苋耳,其子霜后方熟,细而色黑。紫苋叶通紫,吴人用染爪者,诸苋中唯此无毒不寒。赤苋亦谓之花苋,茎叶深赤,根茎亦可糟藏,食之甚美味辛。五色苋今亦稀有,细苋俗谓之野苋,猪好食之,又名猪苋。”李时珍曰,“苋并三月撒种,六月以后不堪食,老则抽茎如人长,开细花成穗,穗中细子扁而光黑,与青箱子鸡冠子无别,九月收之。”《尔雅》释草,“蒉赤苋”,郭注云,“今之苋赤茎者”,郝懿行疏乃云,“今验赤苋茎叶纯紫,浓如燕支,根浅赤色,人家或种以饰园庭,不堪啖也。”照我们经验来说,嫩的紫苋固然可以瀹食,但是“糟藏”的却都用白苋,这原只是一乡的习俗,不过别处的我不知道,所以不能拿来比较了。

说到苋菜同时就不能不想到甲鱼。《学圃余疏》云,“苋有红白二种,素食者便之,肉食者忌与鳖共食。”《本草纲目》引张鼎曰,“不可与鳖同食,生鳖瘕,又取鳖肉如豆大,以苋菜封裹置土坑内,以土盖之,一宿尽变成小鳖也。”其下接联地引汪机曰,“此说屡试不验。”《群芳谱》采张氏的话稍加删改,而末云“即变小鳖”之后却接写一句“试之屡验”,与原文比较来看未免有点滑稽。这种神异的物类感应,读了的人大抵觉得很是好奇,除了雀入大水为蛤之类无可着手外,总想怎么来试他一试,苋菜鳖肉反正都是易得的材料,一经实验便自分出真假,虽然也有越试越胡涂的,如《酉阳杂俎》所记,“蝉未脱时名复育,秀才韦翾庄在杜曲,常冬中掘树根,见复育附于朽处,怪之,村人言蝉固朽木所化也,翾因剖一视之,腹中犹实烂木。”这正如剖鸡胃中皆米粒,遂说鸡是白米所化也。苋菜与甲鱼同吃,在三十年前曾和一位族叔试过,现在族叔已将七十了,听说还健在,我也不曾肚痛,那么鳖瘕之说或者也可以归入不验之列了罢。

苋菜梗的制法须俟其“抽茎如人长”,肌肉充实的时候,去叶取梗,切作寸许长短,用盐腌藏瓦坛中,候发酵即成,生熟皆可食。平民几乎家家皆制,每食必备,与干菜腌菜及螺蛳霉豆腐千张等为日用的副食物,苋菜梗卤中又可浸豆腐干,卤可蒸豆腐,味与“溜豆腐”相似,稍带枯涩,别有一种山野之趣。读外乡人游越的文章,大抵众口一词地讥笑土人之臭食,其实这是不足怪的,绍兴中等以下的人家大都能安贫贱,敝衣恶食,终岁勤劳,其所食者除米而外唯菜与盐,盖亦自然之势耳。干腌者有干菜,湿腌者以腌菜及苋菜梗为大宗,一年间的“下饭”差不多都在这里。诗云,我有旨蓄,可以御冬,是之谓也,至于存置日久,干腌者别无问题,湿腌则难免气味变化,顾气味有变而亦别具风味,此亦是事实,原无须引西洋干酪为例者也。

《邵氏闻见录》云,汪信民常言,人常咬得菜根则百事可做,胡康侯闻之击节叹赏。俗语亦云,布衣暖,菜根香,读书滋味长。明洪应明遂作《菜根谭》以骈语述格言,《醉古堂剑扫》与《娑罗馆清言》亦均如此,可见此体之流行一时了。咬得菜根,吾乡的平民足以当之,所谓菜根者当然包括白菜芥菜头,萝葡芋艿之类,而苋菜梗亦附其下,至于苋根虽然救了王智深的一命,实在却无可吃,因为这只是梗的末端罢了,或者这里就是梗的别称也未可知。咬了菜根是否百事可做,我不能确说,但是我觉得这是颇有意义的,第一可以食贫,第二可以习苦,而实在却也有清淡的滋味,并没有蕺这样难吃,胆这样难尝。这个年头儿人们似乎应该学得略略吃得起苦才好。中国的青年有些太娇养了,大抵连冷东西都不会吃,水果冰激淋除外,我真替他们忧虑,将来如何上得前敌,至于那粉泽不去手,和穿红里子的夹袍的更不必说了。其实我也并不激烈地想禁止跳舞或抽白面,我知道在乱世的生活法中耽溺亦是其一,不满于现世社会制度而无从反抗,往往沉浸于醇酒妇人以解忧闷,与山中饿夫殊途而同归,后之人略迹原心,也不敢加以菲薄,不过这也只是近于豪杰之徒才可以,决不是我们凡人所得以援引的而已。——喔,似乎离本题太远了,还是就此打住,有话改天换了题目再谈罢。

(二十年十月二十六日,于北平。)

水里的东西

我是在水乡生长的,所以对于水未免有点情分。学者们说,人类曾经做过水族,小儿喜欢弄水,便是这个缘故。我的原因大约没有这样远,恐怕这只是一种习惯罢了。

水,有什么可爱呢?这件事是说来话长,而且我也有点儿说不上来。我现在所想说的单是水里的东西。水里有鱼虾,螺蚌,茭白,菱角,都是值得记忆的,只是没有这些工夫来一一纪录下来,经了好几天的考虑,决心将动植物暂且除外。——那么,是不是想来谈水底里的矿物类么?不,决不。我所想说的,连我自己也不明白它是那一类,也不知道它究竟是死的还是活的,它是这么一种奇怪的东西。

我们乡间称它作ghosychiu,写出字来就是“河水鬼”。它是溺死的人的鬼魂。既然是五伤之一,——五伤大约是水,火,刀,绳,毒罢,但我记得又有虎伤似乎在内,有点弄不清楚了,总之水死是其一,这是无可疑的,所以它照例应“讨替代”。听说吊死鬼时常骗人从圆窗伸出头去,看外面的美景,(还是美人?)倘若这人该死,头一伸时可就上了当,再也缩不回来了。河水鬼的法门也就差不多是这一类,它每幻化为种种物件,浮在岸边,人如伸手想去捞取,便会被拉下去,虽然看来似乎是他自己钻下去的。假如吊死鬼是以色迷,那么河水鬼可以说是以利诱了。它平常喜欢变什么东西,我没有打听清楚,我所记得的只是说变“花棒槌”,这是一种玩具,我在儿时听见所以特别留意,至于所以变这玩具的用意,或者是专以引诱小儿亦未可知。但有时候它也用武力,往往有乡人游泳,忽然沉了下去,这些人都是像虾蟆一样地“识水”的,论理决不会失足,所以这显然是河水鬼的勾当,只有外道才相信是由于什么脚筋拘挛或心脏麻痹之故。

照例,死于非命的应该超度,大约总是念经拜忏之类,最好自然是“翻九楼”,不过翻的人如不高妙,从七七四十九张桌子上跌了下来的时候,那便别样地死于非命,又非另行超度不可了。翻九楼或拜忏之后,鬼魂理应已经得度,不必再讨替代了,但为防万一危险计,在出事地点再立一石幢,上面刻南无阿弥陀佛六字,或者也有刻别的文句的罢,我却记不起来了。在乡下走路,突然遇见这样的石幢,不是一件很愉快的事,特别是在傍晚,独自走到渡头,正要下四方的渡船亲自拉船索渡过去的时候。

话虽如此,此时也只是毛骨略略有点耸然,对于河水鬼却压根儿没有什么怕,而且还简直有点儿可以说是亲近之感。水乡的住民对于别的死或者一样地怕,但是淹死似乎是例外,实在怕也怕不得许多,俗语云,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前亡,如住水乡而怕水,那么只好搬到山上去,虽然那里又有别的东西等着,老虎,马熊。我在大风暴中渡过几回大树港,坐在二尺宽的小船内在白鹅似的浪上乱滚,转眼就可以沉到底去,可是像烈士那样从容地坐着,实在觉得比大元帅时代在北京还要不感到恐怖。还有一层,河水鬼的样子也很有点爱娇。普通的鬼保存它死时的形状,譬如虎伤鬼之一定大声喊阿唷,被杀者之必用一只手提了它自己的六斤四两的头之类,唯独河水鬼则不然,无论老的小的村的俊的,一掉到水里去就都变成一个样子,据说是身体矮小,很像是一个小孩子,平常三五成群,在岸上柳树下“顿铜钱”,正如街头的野孩子一样,一被惊动便跳下水去,有如一群青蛙,只有这个不同,青蛙跳时“不东”的有水响,有波纹,它们没有。为什么老年的河水鬼也喜欢摊钱之戏呢?这个,乡下懂事的老辈没有说明给我听过,我也没有本领自己去找到说明。

我在这里便联想到了在日本的它的同类。在那边称作“河童”,读如ka,说是kawawa之略,意思即是川童二字,仿佛芥川龙之介有过这样名字的一部小说,中国有人译为“河伯”,似乎不大妥贴。这与河水鬼有一个极大的不同,因为河童是一种生物,近于人鱼或海和尚。它与河水鬼相同要拉人下水,但也喜欢拉马,喜欢和人角力。它的形状大概如猿猴,色青黑,手足如鸭掌,头顶下凹如碟子,碟中有水时其力无敌,水涸则软弱无力,顶际有毛发一圈,状如前刘海,日本儿童有蓄此种发者至今称作河童发云。柳田国男在《山岛民谭集》(1914)中有一篇“河童驹引”的研究,冈田建文的《动物界灵异志》(1927)第三章也是讲河童的,他相信河童是实有的动物,引《幽明录》云,“水蝹一名蝹童,一名水精,裸形人身,长三五尺,大小不一,眼耳鼻舌唇皆具,头上戴一盆,受水三五升,只得水勇猛,失水则无勇力,”以为就是日本的河童。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无从考证,但想到河水鬼特别不像别的鬼的形状,却一律地状如小儿,仿佛也另有意义,即使与日本河童的迷信没有什么关系,或者也有水中怪物的分子混在里边,未必纯粹是关于鬼的迷信了罢。

十八世纪的人写文章,末后常加上一个尾巴,说明寓意,现在觉得也有这个必要,所以添写几句在这里。人家要怀疑,即使如何有闲,何至于谈到河水鬼去呢?是的,河水鬼大可不谈,但是河水鬼的信仰以及有这信仰的人却是值得注意的。我们平常只会梦想,所见的或是天堂,或是地狱,但总不大愿意来望一望这凡俗的人世,看这上边有些什么人,是怎么想。社会人类学与民俗学是这一角落的明灯,不过在中国自然还不发达,也还不知道将来会不会发达。我愿意使河水鬼来做个先锋,引起大家对于这方面的调查与研究之兴趣。我想恐怕喜欢顿铜钱的小鬼没有这样力量,我自己又不能做研究考证的文章,便写了这样一篇闲话,要想去抛砖引玉实在有点惭愧。但总之关于这方面是“伫候明教”。

(十九年五月。)

案山子

前几天在市场买了一本《新月》,读完罗隆基先生的论文之后,再读《四十自述》,这是《在上海》的下半篇,胡适之先生讲他自己作诗文的经验,觉得很有趣味。其中特别是这一节:“我记得我们试译thoscabell的‘thesoldier,sdrea一篇诗,中有scarecrow一个字,我们大家想了几天,想不出一个典雅的译法。”这个scarecrow不知道和我有什么情分,总觉得他是怪好玩的东西,引起我的注意。我查下页胡先生的译诗,第五六两句云,“枕戈藉草亦蘧然,时见刍人影摇曳,”末后附注云,“刍人原作刍灵,今年改。”案《礼记》檀弓下郑氏注云,“刍灵,束茅为人马,谓之灵者,神之类”,可见得不是田家的东西,叫他作刍人,正如叶圣陶先生的“稻草人”,自然要好一点了。但是要找一个的确的译语,却实在不容易。所谓华英字典之流不必说了,手头也一册都没有,所以恕不查考,严幾道的《英文汉诂》在一九〇四年出版,是同类中最典雅最有见识的一本书,二十七八年来我这意见还是一致,记得在“制字”篇中曾有译语,拿出来一翻,果然在第一百十节中有这一行云,“scarecrow,吓鸦,草人用于田间以逐鸟雀者。”这个吓鸦的名称我清清楚楚地记在心里,今天翻了出来,大有旧雨重逢的快乐,这明白地是意译,依照“惊闺”等的例,可以算作一个很好的物名,可是,连他老人家也只能如此对付,更可见我们在刍人草人之外想去找更典雅的译名之全无希望了。

日本语中有案山子这个名称,读作加贺之(kagashi),即是吓鸦。寺岛安良编《和汉三才图会》卷三十五农具部中有这一条,其文云:

“《艺文类聚》,古者人民质朴,死则裹以白茅,投之中野,孝子不忍父母为禽兽所食,则作弹以守之,绝鸟兽之害。

案,弹俗云案山子,今田圃中使草偶持弓,以防鸟雀也。备中国汤川寺玄宾僧都晦迹于民家之奴,入田护稻,以惊鸟雀为务,至今惧鸟雀刍灵称之僧都。”

上文所引《艺文类聚》原语多误,今依原书及《吴越春秋》改正。陈音对越王说,弩生于弓,弓生于弹,大约是对的,但是说弹起古之孝子,我颇有点怀疑,弹应该起于投石,是养生而不是送死的事罢。《说文解字》第八篇云,“弔,问终也,从人弓,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故人持弓会驱禽也。”《急就章》第二十五云,“丧弔悲哀面目肿。”颜氏注,“弔谓问终者也,于字人持弓为弔,上古葬者衣之以薪,无有棺椁,常苦禽鸟为害,故弔问者持弓会之,以助弹射也。”先有弓矢而后持弓弔丧助驱禽鸟,这比弹说似近于事实,虽然古代生活我们还未能怎么知道。或者再用刍灵代人持弓,设在墓地,后来移用田间,均属可能,不过都是推测渺茫之词,有点无征不信,而且我们谈吓鸦也不必苦苦研求他的谱系,所以就此搁起似乎也没有什么妨碍。

日本语加贺之的语源解释不一,近来却似乎倾向于《俚言集览》之旧说,云起于以串夹烧灼的兽肉,使闻臭气,以惊鸟兽也,故原语的意思可解作“使嗅”。川口孙治郎在所著《飞之鸟》中卷论案山子的地方说飞南部尚有此俗,田间植竹片,上缠毛发,涂猪油,烧使发臭气,以避野兽。早川孝太郎编《野猪与鹿与狸》中讲三河设乐郡村人驱野猪的方法,其一即是烟熏,“用破布为心,上包稻草,做成长的草苞模样,一头点火,挂竹竿尖上,插于田边。有极小者,夏天割草的女人挂在腰边,可避蚊虻,野猪闻布片焦臭气味亦不敢近也。”书中并图其形,与草人亦相去不远。二书皆近年新刊,为乡土研究社丛书之一,故所说翔实可信,早川氏之文尤可喜。

至于案山子三字全系汉文,日本不过借用,与那使他嗅是毫无关系的。这是怎么来的呢?《飞之鸟》中卷云:

“《嬉游笑览》云,惊鸟的加贺之,或写作案山子,是盖由于山寺禅僧之戏书罢。但是还不能确定,到了《梅园日记》,才说得稍详,今试引其大要于下。

据《随斋谐话》,惊鸟偶人写作案山子,友人芝山曰,在《传灯录》《普灯录》《历代高僧录》等书中均有面前案山子之语,注曰,民俗刈草作人形,令置山田之上,防禽兽,名曰案山子。又《五灯会元》,五祖师戒禅师章有主山高,案山低,主山高,案山翠青青等语。案主山高,意为山之主,案山低,意当为上平如几案。低山之间必开田畴事耕种,惊鸟草人亦立于案山之侧,故山僧戏呼为案山子,后遂成为通称欤。”

上文征引层次不甚清,又虑有阙误,今姑仍之,只一查《景德传灯录》,在第十七卷洪州云居山道膺禅师条下有这一节:

“问孤迥且巍巍时如何,师曰,孤迥且巍巍。僧曰,不会。师言,面前案山子也不会。”

注不知是那里的,我查不出,主山案山到底怎么讲我此刻也还不大明白。但是在第二十七卷找到了拾得大士的一件逸事,虽然没有说案山子,觉得仿佛有点儿关连:“有护伽蓝神庙,每日僧厨下食为乌所食,拾得以杖抶之曰,汝食不能护,安能护伽蓝乎?此夕神附梦于合寺僧曰,拾得打我。”把金刚当作案山子,因为乌鸦吃了僧厨下食,被和尚打得叫苦不迭,这里边如没有什么世间味,也总可以说有些禅味的罢。

中国诗文讲到案山子似乎很少,我是孤陋寡闻,真一句都想不出来,还是在《飞之鸟》里见到一首七绝,说是宋人所作,其词曰:

“小雨初晴岁事新,

一犁江上趁初春,

豆畦种罢无人守,

缚得黄茅更似人。”

在日本文学里案山子时常出现,他有时来比落拓无能的人物,有时是用他的本色,这在俳句中尤为普通,今举两三句来做例,虽然这种诗是特别不能译的,译了之后便不成样子,看不出他原来的好处来了。

田水落了,细腰高撑的案山子呵。(芜村)

身的老衰呵,案山子的面前也觉得羞惭。(一茶)

夕阳的影,出到大路来的案山子呵。(召波)

每回下雨,老下去的田间案山子呵。(马琴)

偷来的案山子的笠上雨来得急了。(虚子)

末了一句是现代的诗,曾经被小泉八云所赏识,说只用了十七个拼音成一句诗,描写流浪书生的穷困,此上想加以修正恐怕是不可能的罢。临了我想一看英国诗人怎样地歌唱我们的案山子,便去找寻胡适之先生所译的那篇“军人梦”的原诗,最初翻阅奥斯福本《英诗选》,里边没有,再看《英诗金库》,居然在第二百六十七首找到了。可是看到第六行却大吃一惊,胡先生译作“时见刍人影摇曳”的,其原文乃是“bythewolf-scaringfaggotthatguardedthesin”,直译是“在那保护战死者的,吓狼的柴火旁边”,却不见案山子的踪迹。我用两种小丛书本来对比,结果是一样。因为甘倍耳先生的诗句,引起我对于案山子的兴趣,可是说了一通闲话之后回过头来一看,穿蓑笠持弓矢的草人变了一堆火烟,案山子现出使他闻闻的本相来了,这又使我感到了另外一种的趣味。今天写完此文,适之想正在玩西湖罢,等他回北平来时再送给他看看去。

(二十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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