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离死别注释标题最初发表于2006年《山花》杂志。
玉老爹是属狗的,掐指一算,已年近八旬。他婆婆从不知自己的生年,只说她是山上大闹蝗虫那年生的,是油榨房起火那年嫁的,大概在村里打死豹子那年又做了娘,活到如今到底多少岁,是一笔糊涂账。
反正他们活得自家的老大死了,老二也死了,女儿的丧事几年前也办了。唯一剩下的老四,是个路上捡来的孤儿,靠老人砍柴禾和捡牛粪养大,读了书,进了城,一晃这些年无音讯。邻居们问起老四的时候,老两口哼哼哈哈装耳聋。
他们经常在井边合抬一桶水,在山边合抬一捆柴,觉得路好长,肩上好沉,蚊子和马蜂好欺人。特别是这一天,老黄狗有些异样,盯着饭不吃,盯着水不喝,四腿一跪,倒在门边,眼光慢慢发直。老两口有些伤心,在屋后挖了个土坑,摸着将要入土的一团冷毛冷皮,割肝割肺地哭了一场。他们拍着身上的泥土时不约而同对视了一眼,互相明白了心意。
那件事看来是该办了。
“我胆子小。你先做我,再做你自己。”老妻说。
“我好歹当过组长的。你得先做我。”老夫摆出领导干部资格。
“我腿不灵便,站不稳。你不是不知道。”
“我眼睛花,这几天手杆子也没气力。”
“我事事都让着你,这回说上天说下地,也不让了。”
“不是不让你,是说做自己太难了,如何好下手?要是把自己做个半死,血糊糊地闭不上眼睛,我就亏大了。”
“那你去找雄三来做你。他会帮忙的。”老妻出了个主意。
“雄三,雄三,你只晓得一个雄三。”
老夫觉得这不是个好主意,但也没办法,抹干胡须上的残涎,回家去找出斧子,在阶前石块上磨了好一阵。见斧口渐渐泻出银光,拿一块木头试试,叭,居然一劈两半。婆婆在一旁高兴地说:“我说你行,你看是不是?”
婆婆扶着墙,驼着背,兴冲冲拐进了屋,清出了两套比较体面的衣,算是入土用的寿衣,一套男式,一套女式。她最不放心老公的眼花和糊涂,“死鬼,到时候你多看两眼,莫把我的鞋子穿反了,莫把我的袜子穿反了,记住了么?”
“我连这点小事还做不好?”
“你要把我身上的血抹干净,莫吓了别人,晓得不?”
“你都说过八遍了。”
“我胆子小。你要把先我打昏再下刀……”
“你就是啰嗦,一张麻雀嘴。你要是这不放心,那不放心,你就自己去做!”玉老爹气呼呼把斧头丢在地上。
玉婆婆不敢自己“做”,即自己杀,只好不再当麻雀。他们吃了最后一顿饭。老妻要老夫多吃点,说多吃才有力气,才会下手利落,见对方放下碗,又往空碗里再压了半瓢饭,非把对方喂成一个雄壮杀手不可。接下来,她照例收拾桌子,涮锅,洗碗,洗筷子,不料玉老爹坐在门口打饱嗝,等得有点不耐烦。“死猪婆,还洗什么洗?给谁洗呵?”
“我洗了一辈子碗,未必就多了这一回?摊烂这一灶台,我不安心。”
“好吧,你只管洗,你洗。”
玉老爹尽力表现得耐心一点,闲得没事可做,便一把斧头在门槛上随意乱剁,剁得木渣四处飞跳。一只破皮鞋也拿来剁了,顷刻间碎尸万段。看来刚才斧子磨得好,刃口已无可怀疑,有一点削铁如泥的味道。
灶台上叮叮当当的声音总算消失,水缸边窸窸窣窣的声音也没有了,小土屋里一片寂静。后来的事情发生在灿烂的阳光里,发生在门前两头牛不安的长啸里,发生在某一片枯叶飘离枝头或某一滴泉水落向石块的微弱动静里……这件事在此从略,以免过于血腥的场面刺激读者。总之,按照他们事先的策划,玉老爹在这天一棒打昏了自己的老婆,然后杀了她,提来两桶水,把她身上的血抹洗干净,依次换了衣和鞋袜,用白布床单包好,平平稳稳地放入棺木。他检查了一下死者的衣袋,发现一沓纸钱已经在那里了。又检查了一下死者的脚,发现鞋袜都没有穿错,这才喘一口大气,觉得事情做得利索。
“你现在满意了吧?”他把小镜子和小梳子放入女人的衣袋,对尸体不无羡慕和嫉妒地说。
“你现在晓得,有老公与没老公还是不一样吧?”他还不失时机地自鸣得意。
他现在得考虑自己了。去找雄三之前,他围着自己的老屋走了一圈,围着自己以前种过的两丘稻田也走了一圈,回头把一张旧渔网和半罈好酸菜送给邻居秋矮子,算是抵了去年抓药时借的四块三毛钱。做完这一切,他掩上门,扶着一根竹杖上路,翻过一个小山坡去找雄三,一个远房侄子,一个热心帮忙的人。
雄三是个砌匠,住在水磨房旁边。他听说来意,鸡啄米似的点头说,这个忙肯定是要帮的,你老人家是从不开口的人,好容易开一次口,我能不答应么?你帮我找过牛,帮我理过圳水,我不帮你还算是人养的?不过……
“不过什么?”
“这样的事,我怕。”
“怕什么呢?我斧子都给你磨快了,不费你多少力。你就看准我的颈根,要不看准我的脑壳,闭上眼睛,咔嚓一下……事情简单得很。”
“我……我从没做过这事。”
“我也没做过,今天不也做了?”
“你要我帮别的忙,我肯定说一不二。”
“你去多喝点酒。我出酒钱。屋里还有个柜,算是留给你的。”
“我要是喝醉了,说不定就砍乱了。要是砍了别个,如何是好?”
“真是个没用的货!你没宰过鸡么?没破过鱼么?我比你年长几十岁都杀得了,你一个后生如何杀不了?只是下斧子要狠一点,莫杀个半死,痛得我满路上跑,滴得血到处都是。”
“再说……”雄三眨眨眼,“这事也不知违不违法。”
“是我要你杀的,又不是你要杀的。”
“那不一定。上一次国强打他老婆,又没打别人的老婆,也被警察抓去关了几天。谁想得到呢?”
“我给你留字据,总可以吧?”
雄三觉得字据很有必要。不过玉老爹眼睛花,不识几个字,字据只能由雄三写好,念给对方听,交对方按手印。雄三怕承担责任,在字据上特别强调,杀人这事纯属帮忙,是欠了人情不得不还,与他雄三没有任何关系。就算下手再狠,就算没给对方留下个全尸,他雄三也不负任何责任。
可惜雄三家里没有别人,没有第三者按手印作证,因此这字据还是让他心里悬悬的,不怎么踏实。“这样就行了么?”
“你还要怎样?”
“这样吧,我再去问一下村长。你不急在这一刻,早晚都是一回事。先回去等着。我立马就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