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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秘密的舞蹈

“我们永远不会幸福。”

“永远不会!”

似乎是印证雕像的那一预言,很多拉美人日后不幸沦为罪犯。有人说,法律在拉美“得到尊重但不必执行”。在正义和罪恶之间,一些游击队形象模糊,出没于山地或丛林,用血与火发泄深仇大恨,偶尔或经常靠毒品交易支撑财务(有些政府也如此)。共产主义,自由主义,民族主义……他们旗号各别,但似乎并未把旗号真当回事,没怎么过脑子,无法将其落实为有效的社会建设。“大猩猩中尉”“讨厌鬼”“秃鹰”“红皮人”“吸血鬼”“黑鸟”“平川让人恐惧”……他们的首领绰号也大多这样,更像是出自于神话、梦幻以及醉酒,有怪力乱神之风。不用说,随着全球思潮的转向,随着政府军逐渐增添了震爆弹、直升机、卫星制导技术,流寇们不大容易成气候,有关故事正越来越少。

如果“共产主义”“自由主义”“民族主义”这些外来词不好使,多少有点水土不服,总是用着用着就串味,那么天主教当然是更便捷的思想资源。天主教在拉美树大根深。一九六八年第二届拉美主教会议正是在麦德林召开,其文件中首次出现“解放”一词,涉及和平、公义、贫困、发展主义等尖锐话题,形成了“解放神学”的起点,亦为三年后古铁雷斯神父《解放神学》煌煌大著的先声。这种神学强调穷人立场和社会行动,无疑是一种贫民窟的神学,宗教中最有现实关怀的一脉,最接近当代人文社会科学的一脉,其影响波及非洲和亚洲。梵蒂冈教廷后来也对其给予部分包容。

不过,政教分离的传统毕竟在那里,正如我在麦德林的一座教堂里,曾听到神父如此善诱循循:“可怜的人,亲爱的兄弟姐妹,你们不要害怕自己经受那么多痛苦。贫穷只是伤害了你们身体,你们的灵魂却永远是自由的。”“有那么一天,相信吧,你们也能飞往幸福的天堂。”显然,这种“解放”不还是远离人间而仍在天堂?

神父们披挂长袍,能抗议,能济贫,能抚慰众生,但他们能分身无数天地通吃,具体处理好金融危机、铁矿贸易、it技术、英阿两国争夺马岛之战这样的俗事?或者,能助产一种强大的社会思潮和社会运动,像当年新教伦理那样,助产“资本主义精神”(马克斯·韦伯语),进而翻开整个世界历史新的一页?像当年写下《太阳城》的康帕内拉修士和写下《乌托邦》的莫尔修士那样,助产一种共产主义理想,再现苏维埃运动的世纪赤潮?

我很好奇。

我只知道,贫民窟的神学,最终得用贫民窟的事实来检验和亲证。

南北渐行渐远

尤卡坦半岛的平原天高地阔,墨绿色热带丛林一望无际。常常是数百公里之内渺无人烟,也没有公路服务区和加油站。长途大巴不但要备足燃油,还须自备厕所,因为乘客一旦离开车厢,哪怕只走出七八步,也会立刻遭遇毒蚊的包围和攻击——看似宁静的风景里其实杀机四伏。

如果中途抛锚,唯一的脱险办法就是打电话,等待警方的拖拽车。

玛雅文化遗址奇琴·伊察就坐落在这片丛林。这里有金字塔、天文台以及环形足球场。如果说医学曾领跑古老的印加文化,那么玛雅文化的强项无疑是天文学、建筑学以及艺术了。足球场的声学结构至今成谜。也就是面对石砌的四方看台,不知得助于何种巧妙的建筑设计,裁判位置上发出的人声,竟能清晰地传达给远远的球员,丝毫不输北京天坛的回音壁,相当于原始的扩音器。玛雅先民们的赛制也惊世骇俗:经过多番苦战后,当球队队长将球踢进高高的石圈,胜负决出,全场欢呼,这位明星队长得到的最终奖赏,竟是戴上花环后旋即被砍头——众多砍下的头颅已雕刻于石碑,组成了漫长碑廊,至今仍在昭示荣耀和幸福。

那一种幸福观,那一种逻辑和文明,只能让大多现代人惊疑。

玛雅有过巨大而繁荣的城市,但与印加文明、阿兹特克文明的命运相似,这一切长期被湮灭,直到很久后才得以部分发现。这也许是因为有关典籍和文物流散,也许是掩盖历史更有利于反衬外来殖民者的救世功德。确实,殖民者来了,从海平面那边来,带来了奇异和高效的犁、玻璃、火药、轮子、滑膛枪、大帆船,同时也带来了无情的战争屠杀,还有意外的生物灾难——据巴西人类学家达西·里贝罗在《印第安人与文明》中估计,由于对新的疾病没有任何抵抗力,近半数印第安人在接触白人后就苍蝇般的一堆堆死去。

不过,五千万(另一说为六千万)印第安人的消失主要发生在北美——否则,南边就不可能留下这么多混血的后代,不会流淌着这么多褐色面孔。一位读过《马桥词典》的读者说,这里有关混血的命名特别多。描述白男配褐女有一个词,描述白女配褐男又有一个词。描述混血二代配一褐另有其词,描述混血二代配一白也另有其词。还不够繁琐是吧?他们描述混血三代配一白或一褐,居然还是各有其词……他说,这与你那书中提到的海南岛渔民涉鱼词汇量特别大,可谓异曲同工。

据《全球通史》指认:殖民者在拉美杀人,比北美那边杀人相对要少。这一点值得重提。相对于培根、孟德斯鸠、休谟等新派精英一脸的冷傲,拒绝承认自己与新大陆“卑贱的人”同类,坚持三六九等人种分类的“科学”,倒是保守的梵蒂冈有点看不下去。教皇保罗三世于一五三七年发布圣谕,称印第安人为“真正的人”,建议以归化代理杀戮——这似乎对天主教所覆盖的拉美影响甚大,也戳痛了启蒙新派的一根软肋:几乎给殖民暴力铺垫过理论依据。不出所料,后来有人怀疑这一圣谕的真实性,甚至怀疑相关说法不过是出于天主教对新教的嫌隙与成见,一如所有批评资本主义的言论,只要是出自梵蒂冈,都可能被疑为别有居心。怀疑者以此维护“启蒙vs保守”的标准化现代史观。但无论如何,档案馆里天主教传教士们(如卡萨斯等)的信件,载有对新教人士暴行的明确痛斥,却是事实。上述有关混血的词汇遗存,也不失为相关证据。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混血的拉美,一个浅褐色加深褐色(为主)的拉美,与地图上那个白色(为主)的北美,逐渐形成了令人惊心的明显色差。哪一方杀人更多,眼下往摩肩接踵的大街上随便一看便知。

好吧,多杀和少杀都是杀,两大教派的道德总账也许不必细算。有意思的是,还是依《全球通史》的说法,有其利必有其弊,正因为南方殖民者杀人相对少,获得了大量廉价的劳动力,于是更容易远离劳动,更容易生活腐败。这真是又一次历史之手的戏弄。当北美十三个殖民地里热火朝天胼手胝足大生产之际,拉美的富人们在这里却有太多的黄金和白银,太多热带的肥田沃土,而且身处印第安人稠密区,有太多仆役可充当“白人的手和脚”……承蒙主恩,这样的好日子,当然只剩下闲逸、玩乐、艺术了。对于他们来说,改革和开拓不是什么急需,“技术女神不讲西班牙语”也没什么了不起。他们在深宅大院里花天酒地,看日升日落秋去春来,浑然不觉南北人口的明显色差,正一步步转换为南北经济的落差。

两个美洲从此分道扬镳,渐行渐远。

哥伦比亚安第斯大学p教授对我愤愤地说:“技术?这里有什么技术?统统没有!”我以为自己听错了,后来才知并无大错。对方的意思是,拉美看上去越来越像“西方”的一大块郊区。在这一片文盲充斥的广阔地域,几十个国家捆在一起,其科研投入总量也仅及美国的两百分之一。地区经济巨头阿根廷,研发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也不及韩国的六分之一。就大部分国家而言,工业还处于初级加工的低端,大学里的理工系科很不像样,或干脆就没有,怎么也办不起来。巴西的钢铁、汽车、飞机一直领跑拉美经济,但也挡不住来自美国、德国、日本、韩国的进口品大规模覆盖,从天上到地下,眼看就要占领消费者们的全部视野。

但这并不妨碍人们穷且快活着,散漫且浪漫着。事情也许是这样,浪漫的另一面本就是散漫?闲得无聊、远离俗务、意乱情迷从来就是艺术的小秘密?好了,不管怎么说,拉美算得上五光十色的激情高产地。这是一个吉他的拉美,伦巴舞和桑巴舞的拉美,诗人帕斯的拉美,秘鲁领巾和巴拿马大草帽的拉美,麦当娜和嘻哈音乐的拉美,盛装狂欢节的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小说人才辈出的拉美……墨西哥在多次民调中,还显示出全球最高的国民幸福感指数。没错,在这里走错路都能撞上美女,见识她们各种动人的线条,包括前汹涌而后昂扬的妖艳s,以至世界性的历届选美活动中,来自委内瑞拉和波多黎各的冠军频现。在绿茵场上,贝利、罗纳尔多、梅西等巨星所带来的拉美旋风,一再让全场球迷们热血沸腾,鼓号齐鸣,声震如雷,天崩地裂,似乎不把球场折腾出东倒西歪之感,那就不叫看球;看球后不去鼻青脸肿口吐血沫地打一架,那也不是真正的球迷。干,干,干,往死里干,干那个猪屁股,你大爷来了就得这样干……他们所拥戴所欢呼的光辉雄性们,那些肌肉奔腾的豹子,因此屡屡得手,至少拿下国际足坛半壁江山(还未算上同有拉丁文化背景的西班牙、意大利、法国那些球星)。

涂鸦也是一种典型的散漫行为。它源于美国纽约的布朗克斯区,不过那个破街区恰好属于拉丁裔居民,就文化版图而言,相当于拉美的延伸——出于历史的原因,拉美有不少大大小小的文化血缘飞地,遗落在美国那边。出入那里的臭小子们,简直如同原始人,随处涂画已成恶习,居然把象牙塔艺术从高贵的画院和博物馆里一把揪出来,放归草根大众,变成即兴的、不要钱的、狂放不羁甚至暴力的色彩。他们操着油彩喷枪探头探脑,喷出各种猥亵的、欢乐的、神秘的、天真的、愤怒的、恐怖的、绝望的、淫荡的、忧伤的匿名墙绘。巨鳄与精子齐飞。骷髅与鲜花共舞。骂娘与圣谕对飚。奇怪的是,这种放大版的“厕所艺术”,近乎艺术黑社会帮派的勾当,竟很快风行全美洲,传染到全球各地,几乎改变了所有都市的景观。一些惯犯还暗中联络,划定战区,分头出击,速战速决,一夜之间把某个城市的主要墙面全部重新涂鸦一遍——此之谓allcitybo,他们得意洋洋的“炸街”!

看这些墙绘,不免想起墨西哥的马科斯——其实也是一个“炸街”高手。这位哲学教授曾醉心于毛泽东和葛兰西的理论,出任萨帕塔解放军“副司令”,却从不说司令是谁,留下一个空白的符号。接下来,他蒙面、戴墨镜、挂耳麦,披挂子弹袋、操几种流利的外语,擅长使用儿童画和民谣,自称同性恋者和后冷战时代的共产党,又留下一个迷彩的符号。他领导了墨西哥恰帕斯州的原住民起义,于二〇〇一年三月十二日那天一度攻入首都,引来十多万民众欢呼,狠狠地“炸”了一次街,“炸”了一次世界。连总统也不能不对他客气三分。但他的子弹袋里全是假弹,战士们手里也全是些木头刀枪,简直是一场起义秀的道具。用观察家们的话来说,用国际文化界最流行的概念来说,那不过是冲着万恶的资本主义世界,打了一场后现代主义的“符号战争”。

在纪录片《有一个地方叫恰帕斯》中,他回忆自己的一天:

就像降落在另一颗行星。语言,环境是新的。你好像是外部世界的局外人。每一件事情都告诉你:离开。这是一个错误。你不属于这里。而且是以一种外语说的。但是他们让你知道,这里的人民,他们的行为方式;这里的天气;它下雨的方式;这里的阳光;这里的土地;它变泥泞的方式;这里的疾病;这里的昆虫;思乡病。你被告知,你不属于这里。如果那不是噩梦,那是什么?

这就是我们的日子,死者的日子。

几乎是魔幻现实主义作家们的语言。

事实上,他就是一个作家,出版过小说《不宁的死者》和诗歌散文集《我们的词语是我们的武器》。也许很多人不习惯这种语言,听不大明白,不易进入艺术化的政治,即那种博尔赫斯化或马尔克斯化的政治。但从墨西哥城万人空巷的盛况来看,从国内外媒体和艺术家们血脉贲张的激动来看,很多当地人倒是特别能听懂这种语言,与他灵犀相通。

虽然这种语言与政治家缜密和冷冽的思考相去甚远,与严密的组织、周密的谋略、可持续的政治运动相去甚远。

最终也未能争回多少原住民的土地。

故事从拉丁欧洲开始

德国学者韦伯曾把欧洲一分为二,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这本书里,称“几乎没有什么例外地可以发现这样一种状况:工商界领导人、资本占有者、近代企业中的高级技工、尤其是受到高等技术教育和商业培训的管理人员,绝大多数都是新教徒。”与此同时,“天主教徒很少有人从事资本主义的企业活动”。

他的前一句,指向北方的英国、德国、瑞士以及北欧地区;后一句则指向南方的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大部分法国等地。毫无疑问,在他的眼里,一条线画过去,前一个是“新教欧洲”,其优势是“理性化”“理性化”“理性化”(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多见“集中精神”“律己耐劳”“责任感”“严格计算”“讲究信用”“精明强干”“冷酷无情的节俭”等人格特点,因此成为现代资本主义的伟大源头。至于后一个“天主教欧洲”,怎么说呢,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

考虑到他的“天主教欧洲”与拉丁语族和拉丁文化的覆盖区大面积重合(爱尔兰等地除外),这一地域大概也可称为“拉丁欧洲”。

不妨暂且这样约定。

很多东方人习惯于把欧洲打包处理,不注意韦伯的这一划分,就像很多西方人分不清中国的儒家和道教,分不清京剧和越剧,分不清山东人和广东人的脸型。这样的“西粉”或“中国通”都委实太多。韦伯大概最恼火这种混淆。事实上,从总体来说,新教欧洲一开始就压根儿瞧不起拉丁欧洲,甚至敌视这些无纪律、缺乏自觉性、只知寻欢作乐的懒汉,一些既不懂洛克(政治学)也不懂斯密(经济学)更不懂康德(哲学)的家伙。看看那些夸夸其谈情绪不定的破落骑士吧,多血质,好冲动,异想天开,只会“信天游”和“神逻辑”,充其量只配泡在剧场或酒店里玩一把激进艺术。那真是艺术吗?西班牙的《唐·吉诃德》和意大利的《十日谈》,早已透出了这种没落社会的气息。美酒、狂欢、奢侈品、巴洛克风格等,不过是这种精神衰亡的回光返照。在英、美输出的知识谱系里(见诸百度百科所列“字典上的解释”),弗拉明戈不仅仅被定义为西班牙歌舞,还被贬为一种可疑的人生态度:“追求享乐,不事生产,放荡不羁”,“生活在法律边缘”——新教人士的嫌恶感已呼之欲出。可以想象,如果不是发现了新大陆,突然有了一大块缓冲空间,北方那些勤奋而冷峻的工业家,总有一天忍无可忍,肯定要把这些拉丁佬逐出欧洲——就像双方曾在共同的十字架下,横扫环地中海地区,联手把伊斯兰教成功地挤压出去。

历史没有出现那一幕,也许纯属偶然。

一五八八年,英国大败西班牙。一八一五年,英国大败法国。法国代办事后还在酒会上被英国外交大臣当面羞辱:“好了,胜利的荣耀属于你们,不过随之而来的灾难和毁灭似乎毫无荣耀可言。恰恰相反,工业、贸易以及与日俱增的繁荣肯定属于我们!”

法国代办吞下了整个拉丁欧洲的羞辱。

此时欧洲人正在一窝蜂不断拥向新大陆。新教人群主要向北,拉丁人群主要向南,两个欧洲搞了一次分头对口输出。大体情况就是这样。新教人群胸怀上帝优等子民的使命感,还有实现理想的满满自信,在北方杀出了一片空荡荡的天地。即使买来一船船的非洲黑奴,人手还是明显不够。人工价格随之一直居高不下。依某些史家的说法,没有比美国人更爱发明机器的了,没有比美国人更爱劳动的了,其重要原因之一就在这里。“劳动是最好的祈祷。”新英格兰人确实是这样说的。无耻的乞讨必须禁止,富人再有钱也必须自己动手干活,《英国济贫法》和《基督教指南》(巴克斯特著)就是这样分别规定的。在这种情况下,新移民的生活图景逐渐别具一格。牛仔裤——打工仔的工装裤,后来几乎成为全民流行服,大败旧贵族的口味,却洋溢着劳动的自得和光荣。总统穿上它去盖房子,议员或教授穿上它来割草,都特别方便合适。高脚凳——适应一种半站半坐的姿势,一种没打算全身放松和持久放松的匆匆状态。喝一杯廉价啤酒或杜松子酒然后就要去干活的大忙人,最习惯这种屌丝支架,使之很快流行于各地酒吧,然后进入美国的大学、电台以及政府机构。还有快餐,特别是汉堡包——网上曾有一个段子如此调侃,“舌尖上的美国”无非就是大汉堡、小汉堡、圆汉堡、长汉堡、厚汉堡、薄汉堡……这说得很损。不过美国人的口味确实不能恭维。法国、意大利人眼中的这种“狗食”(笔者一位法国朋友语),居然一吃两百年,吃得一年四季一个样,吃得全国到处一个样,居然还吃得兴高采烈。哪怕身家万亿的大亨,比尔·盖茨和扎克伯格的那种,一口气裸捐了万贯家财,富得同钱结了仇似的,也能把这单调得不能再单调的干粮吃得津津有味。唯一的解释:他们在这里不仅是吃汉堡,而且是吃习惯,吃性格,吃文化,吃人生信仰,吃“天职”情怀,吃先民们“冷酷无情的节俭”(韦伯语)传统,吃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的生理遗传——还能有别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