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ashash
整个法庭响彻着法槌敲下的震颤之音,声落之处,回荡着支离破碎的肃静。
下面对案件20-298进行宣判。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被告孟祥未满十四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由家长接回监管。同时,被告监护人孟军,应赔偿受害家属各项损失费共计68万余元。
少年法庭四个烫金字,像是印在最深处的嘲讽。因为是少年,连恶都可以赦免。
单斌哐当从椅子上站起来,歇斯底里地喊道:他他就这么好好的放走了!?就这么回家了,这算什么!啊!?
我女儿头上那么大的窟窿,身上好几刀啊!
畜生,畜生
法官收起手边的文件,站起身,沉默地朝外走去。
其实这起案件本是走不到这一步的。学法的人都知道,十四周岁下的孩子,就像拿着赦免一切的金牌,不论做错什么,法律都赦他无罪。
所以,走上法庭也毫无意义。
由于单斌的坚持,才有今日的审判。但结果,并不会因此改变。
单斌像是柏油路上烫坏了的狗,粗重地喘着气,恶狠狠地盯着一旁的男孩ashash个头都到他下巴了,怎么也是个小大人,一脸随意地站在那,就好像这一切与他都无关。
怎么会
怎么会无关!
他可是杀了人啊,一句未满十四岁,就这么轻飘飘的揭过了?凭什么!?
凭什么ashash!?
他的女儿,他的可可要怎么办?
可可还那么小,个头都还没来及长,小脸蛋用一只手就能遮得严严实实。还没来得及尝一口他带回来的红石榴,也再没有机会藏在他的臂腕里取暖,只能躺在冰冷冷的小箱子里。
那么黑,那么窄,她哪都去不了。
他的可可啊,谁来为可可主持公道?
这个世界还有没有公平可言!
啊啊啊ashash单斌抡起手边的椅子,朝前冲去。
拦住他!
我要杀了你!畜生,杀了你ashash
哐当,啪啦。
被警卫按在地上的单斌拼命仰着头。
他的眼圈被火焰烧红,死死盯住正走进侧门的男孩,看见那畜生嘴角含着轻慢的笑,还有嘲讽。
就好像他是什么闹事的混子,平白给人添了几分笑柄,再无其他用处。
单斌嗬嗬嚎吼着,耳边灌满空冷。
可可啊
可可。
你一定很痛对不对?
你该有多害怕?
当那个畜生把你一棍打翻在地,一刀刀捅下去时,你一定慌乱地往前爬着逃走,你不停地喊着爸爸,爸爸,快来救我,叫得那么大声,那么凄惨,把深夜都吵醒了,爸爸怎么就没能听见呢?
都怪爸爸。
爸爸不是超人,爸爸是个废物。
爸爸好痛啊。
可可。
可可。
可可。
你也这么痛吗?
当心上花枯萎,骨中肉剥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