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丧尸的危机
程前从未思考过真正的末世是什么样子,就像他从未想过,世界首富吃豆花,是咸的的,还是甜的。
平日里总为各种工作忙碌的程前,很少专注的去做一件事,哪怕只是短暂的仰望天空,少许文青一下。他总是忙碌的,为了还清几十万的欠款,终日奔波,像狗一样活着,只有在睡觉前才能奢侈的伸展身躯,感觉自己还是个人。
在十个小时前,程前从未去想过自己是不是人,这已经融入到骨子里的本能主观,而此时,被撕裂了。
一双乌黑的爪子呈现在程前浑浊的瞳仁里,这是怎样一双爪子啊?干枯的皮肤像失去水分的树皮,紧紧贴在指骨上,和晒干的木乃伊一模一样,唯一不一样的,是指骨顶端锋利而坚硬的指甲,或者说,爪子。
这双怪异而恐怖的爪子,程前已经看了半个小时,能让他专注的浪费半个小时,只因为这双爪子是自己的,在他终于确定,这双爪子不是手之后,带着一种莫名而忧郁的心情,放了下来,这时,远处传来一声歇斯底里的嘶吼。
“嗷……。”
第一声嘶吼就像起跑线上的发令枪,带出此起彼伏的嘶吼声,沙哑中带着肃杀的嘶吼有着死亡与兴奋的味道,那是发现食物的激动,无数黝黑的丧尸随着嘶吼声传来的位置,如同马拉松长跑似的,跌跌撞撞的冲了过去,即使有腿脚不好的丧尸摔倒在地,被众多的大脚踩断骨头,也依然不悔初心,蛆虫般蠕动着向无数丧尸奔驰的防线扭动。
唯一没有冲动的就是程前,虽然程前同样有奔跑与进食的冲动,但作为一名,脑子还未彻底被病毒消化掉的异类丧尸,他明白,丧尸的世界比人类的世界更加残酷,这道理是在他前三次随波逐流狂热追逐后,毫无所获才明白的。
当最后一只丧尸大妈扭着风骚的水桶腰,消失在视线尽头,小镇公路出口只剩下程前与地面上蠕动的倒霉丧尸,丧尸尚未觉察在这个世界的剩余时间开始倒计,依然执着地向前蠕动,这种忘我的执着,让原本心情抑郁低落的程前有了一丝感动,相比复杂多变的人类,还是丧尸更单纯,这种蠢到极致的单纯,提醒程前,不要被心底残暴的戾气所左右,至少不能变成一只没有品位与格调的低级炮灰丧尸。
丧尸的身躯没人类那般灵活,简单下蹲都更加僵硬,让程前怀疑,自己不是丧尸,而是一台机器人,还是一台缺乏润滑油的机器人。
蹲在倒霉丧尸面前,程前仔细打量这家伙,在他心里,大概是面前这家伙怎么丑陋,自己实际的样子也许也同样丑陋吧?这让原本自我感觉有些小帅的程前情何以堪?难道从此就与美丽的女性永别了么?
黑紫色血液混合着内脏与骨骼的碎片,在公路上拉开老长一条直线,在这条血色直线的尽头,倒霉丧尸一动不动,终于耗尽了最后的体力,也许死了,也许没死,程前只是呆呆的看着,思绪穿越时间与空间的隔断,回到了他还是人类的回忆。
承前启后,是父亲对程前的期望,虽然作为普通百姓的父母并未留下值得称道的财富遗产,但作为一名传统的中国父亲,严厉教育下,程前的前半辈子并未走上歪路,天赋平庸的他,在父亲以身作则的教导下,学会了勤俭,勤奋,坚韧,还有作为男人的担当。
母亲早逝,爷俩相依为命,共同支撑了一个虽不富裕,但还过得去的家。偶而有些矛盾与叛逆,但程前依然隐藏着一颗孝心,计划着大学毕业后,能用第一笔工资为父亲买上两条好烟,几瓶好酒,让老头子乐呵乐呵。在街坊朋友面前有些吹嘘的本钱。
可惜父亲意外重病打断了他的学业,也让他背负数十万的外债,若不是老头子临死也不愿卖掉房子治病,也许程前能活的更加潇洒一些。
可曾经作为娶妻生子的本钱,老头子最后的固执,为程前遮风避雨的两室一厅,现在也只能留在回忆中祭奠了。
淅淅索索的脚步声惊醒了沉思的程前,之前狂奔而去的丧尸,三五成群的返回了小镇公路出口,回到原来守护的位置,对此程前难以理解,难道丧尸也会怀旧?
十个小时前,程前还不是丧尸,在他刚刚从工地结账后,拖着劳累的步伐,像死狗倒在床上时,他还不是丧尸,只是在他醒来后,就成了丧尸,坑爹的是,他醒来的位置不是熟悉的家,而是陌生小镇。
程前已经知道,丧尸一般不会离开自己的地盘,哪怕为了食物而末路狂奔,之后也会回到自己的原本的地方,继续孤魂野鬼般小范围的游荡,直到“生命”的尽头。
十个小时足够程前了解并熟悉身为丧尸的自己,成为丧尸并不比身为人类时的他更轻松,无时无刻不在烧灼的胃,提醒他对食物的渴求,可每一次为了食物而追寻奔走的历程,反而是在消耗原本就不多的体力与脂肪。
难怪丧尸会变得像木乃伊一样干廋,这都是过度运动的后果。
程前不知道其他人觉醒记忆后,是否会因无法接受事实而歇斯底里,又或者找个地方埋葬自己,将死亡进行到底。
此时的他无时无刻不被饥饿所困扰,连短暂的回忆都是奢望,他现在要么被饥饿折磨的发疯,要么就必须尽快找到食物填充空荡荡的胃。
小镇公路出口不缺食物,各种车辆里,总能找到少许零食或方便面,路边还有饭馆与卖水果山货的大棚,若是仔细找找,也能从霉烂的水果中,找到几个干瘪的柚子和橙子。
可惜这些程前都尝过,人类的食物像木头渣子般粗糙无味,即使强迫吞到胃里,也依然无法缓解烧灼般的饥饿感,也许只有血肉才能让他的胃,真正的活过来,不再抽风。
天色逐渐昏暗,夜色即将到来,随着夜色逐渐驱逐晴空,丧尸们也开始骚动,散落各处的丧尸逐渐集中,这一切悄无声息,并未引起程前的注意,他依然犹豫的靠在路边的汽车上,像个忧郁的诗人,构思着末世的诗歌。
暗夜将天与地完全包裹,夜幕环绕的小镇,度过最初的漆黑,在月色中重新展现,而月色中的丧尸也停止了白天的游动,彻底安静下来,像一只只雕像。
程前也是雕像的一员,不过却是落单的一员,他独自停留在丧尸形成的圈子外。
“明天要不要去镇子里看看?也许能找到一些线索?”
突然升起的念头蹦跶在程前的脑子里,自从醒来,程前就一直和饥饿斗争,前几个小时,被饥饿左右,四处寻找食物,直到习惯饥饿带来的烧灼与煎熬,才有时间思考自己,思考这个世界。
不知道是小镇原本就很安静,还是因为末世才变得安静,月光下的公路宛若玉带,绵延不知何处,远处的山丘巨人般沉睡,安静的小镇不知有着怎样的故事,就连靠在车边的丧尸,都能感觉出诗情画意,而这份文青刚刚泛起心头,可怕的杀机骤然爆发,让身为丧尸的程前,第一次了解,末世的残酷并非只有饥饿。
一只从黑暗中悄然出现的恐怖巨兽骤然撞在程前身后小车上,巨大的冲击力,让小车宛若风筝般翻滚,而靠在小车上的程前,在巨力的冲击下,如被击飞的棒球,狠狠栽进路边的大棚水果堆里,随后就被大量霉烂水果埋住。
巨大的恐惧感,好似山峰般压在程前身上,让他全身的骨头都在颤抖,他不知道袭击来自何方,来自什么生物,他只知道,自己差点就死了,也许被那恐怖的袭击者给吞掉,也许被翻滚的小车砸成肉饼。
小车砸在地面的震动,让更多的霉烂水果压到程前身上,他却一动也不敢动,各种刺鼻的霉味儿,激活了丧尸逐渐消失的嗅觉,也让他对自己所处的位置足够了解,他知道,只要自己不动,活下去的机会比外面的丧尸更大,因为有掩体。且霉烂水果的味道,足以掩饰身上难闻的气味。
外面传来丧尸的嘶吼,这嘶吼声中没有找到食物的兴奋与激动,反而像是某种警告似的惊惶,也许人类无法辨别,但身为丧尸的程前,天生就能听出。
随后就是野兽的狂吼,这兽吼身并非程前所熟知的任何吼叫,至少动物世界里没有类似的吼声。这吼声中带着难以言喻的恐怖与可怕,只是这吼声,就让程前的大脑宕机,分不清自己是谁,身处何地。
程前以为丧尸最不缺少的就是时间,因为丧尸没有人类的欲望,没有人类的诸多想法,丧尸只要单纯的填饱肚子就够了。可此时他却感受到时间的煎熬,他现在无比期盼白天的到来,至少在白天,他不会这么无助的等待,就算逃跑也不至于找不到方向。
小镇彻底失去了末日后的安静,各种嘈杂的喧嚣,宛若爆发的战场,丧尸的吼叫声此起彼伏,就算声音远去,偶尔还有建筑倒塌的震动,提醒程前一切都未结束。
还好,新的一天不会因为夜晚的变故而延迟,清晨的光线透过水果堆的缝隙,刺激了程前浑浊的瞳孔,让他意识到,自己乞求的白天再次到来。
绿色,黄色,蓝色,紫色……,程前不知道自己成了一只彩色丧尸。
当他从霉烂的水果堆小心的站起身,外面已经彻底变了模样,昨天还被他依靠的小车,变形对折,像箭头般倒插在地面,原本游荡的丧尸群也消失无踪,只有一滩滩紫黑色的血液和残留着的碎尸。
昨天还在一起散步的丧尸,今天一只都不剩,程前竟然有种兔死狐悲的凄凉。他发现,那只被踩死的倒霉丧尸也消失了,这说明一个问题,丧尸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猎食者,而是某些生物的猎物,而他也是猎物的一员,也许丧尸的要害只有脑袋,但问题是,丧尸依然保持着两条腿奔跑,怎么可能跑的过四条腿?
如果程前是人类,他一定很开心,丧尸群消失,意味着通往食物的大门被打开,小镇出口的各小店都变成了无人看管的自选超市,想怎么拿就怎么拿。
但对本就是丧尸的程前来说,他只看到这世界最残酷最真实的一面,丧尸并不安全。
出于对死亡的恐惧,对安全的需求,让程前不再鄙视丧尸,而是迫切的想要加入其中,至少在丧尸同伴的包围中,他不会被第一个捕食,生存几率大大增加。
踩过一滩滩丧尸留下的干涸血迹,程前正式进入了小镇,入眼就是一栋栋被摧毁的残檐断壁,还有水泥墙壁上,深深的抓痕,那是超过认知常识的抓痕,几乎将半米厚的砖石墙壁都给抓透了。
也许只有游戏中的比蒙巨兽才能造成这般痕迹,但这是真实的世界,这一切就这样发生在眼前。
第二章陌生的小镇
盘石县是小镇所辖的上级单位,程前并未听说个这个县,至少他所在的城市附属县市,并没这个名字。虽然他的家乡只是一座地级市,周边几个县市还是了解的,这让程前很奇怪,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呢?难道自己变成丧尸后,竟然涌起旅行的主观冲动?
走在陌生的小镇中,程前看到昨夜野兽造成的各种痕迹。原本数量庞大的丧尸不再成群结队,而是凌乱散落,各自待在角落里,藏头露尾。
等到程前来到小镇的中心,悬着的小心肝才终于放了下来。
数以百计的丧尸宛若城墙,屹立在十字街头,那里虽然还残留着死亡的丧尸尸体,但至少,昨夜的巨兽并未彻底摧毁小镇的尸群,不管是被击退还是吃饱了离开,至少程前不再缺少掩护。
人本主义科学,将人类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第一个需求层次就是温饱等生理需求,第二才是安全需求,第三才是情感需求,程前成为丧尸后,同样认同第一需求,首先要填报肚子,可经历昨夜的变故后,他认为安全才是第一需求,只有活着,才有机会寻找食物,所以对丧尸同伴不再排斥,至少不再刻意远离。
少了对丧尸的厌恶,程前主动走进丧尸堆里,开始仔细观察丧尸的习惯与动作,身为一只丧尸,至少要学会怎么做一只丧尸吧?
大部分丧尸还保留着尸变前的装束,此时正值晚春初夏的交替季节,天气已经开始炎热,但绝大多数丧尸都还是穿着原本的厚外套与毛衣,从远处看,丧尸与人类并无多少区别。
不知道是缺乏食物的原因,还是脱水的原因,程前看到的丧尸都和木乃伊差不多,黝黑而干枯的皮肤紧紧贴在鹳骨上,眼眶深陷,眼神浑浊,就像失去光泽的玻璃。
腐烂不是决定丧尸外貌的第一要素,只有游戏中的骷髅战士才不会在乎肉体,只需要骨头完整就够了。
会饥饿,能猎食,充分说明丧尸依然保留着生物的习性,所以在程前眼中,丧尸更倾向于黑化的木乃伊。
也许是时间太长,丧尸们消耗过度,失去了饱满的肌肤与光泽,全都变成黑炭头,所以很难区分出性别,至少程前找了半天,也没看到一只美女丧尸,这让他心中的孤独感又加剧了几分,但也有些小欣慰,哪怕变成丧尸,他对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依然无法淡忘。
大多数丧尸都是无意识的游荡,就像工厂的保安一样,按照既定的线路缓慢行走,只有被同伴碰撞,才会发生改变,走向新的方向,但最终还是会回到出发点。
作为一名有思想,有品位,有格调的觉醒丧尸,程前自然不会这么做,他用人类的思维观察丧尸,用理性的行动来保证自己的安全,最终,他找到了一间发廊。
一般小镇的发廊都不会很大,大多是老板兼职洗头妹与理发师,发廊的老板正站在发廊门口,鲜红的外套下面是肉色的紧身衣与裤袜,乍一看,还以为里面什么都没穿,由此可见,这并非一间单纯的发廊。
这只丧尸仿佛有着别样的风情,程前第一眼就被吸引了,并非那黝黑干瘦的面孔,也不是肉色紧身衣勒出的妙曼曲线,而是那一身的鲜红。
从觉醒之初,程前眼中的颜色就只有两种,黑色,白色,哪怕头顶的天空,也不再是曾经的碧蓝,而是满目的苍白,但在发廊女身上,他看到了鲜艳的红。
也许是因为与血液相近的色彩,才能在丧尸的眼睛里呈现出别样的鲜艳,至少程前是这么认为的,在他看到那身鲜红后,感觉自己更饿了。
推开捍卫店面的女老板,程前大大咧咧的走进发廊,伸出黝黑的爪子,用力在落满尘埃的镜面上拭过,终于露出他真实的模样。
程前失望的看着镜子里,花花绿绿的自己,因为从霉烂水果堆里爬出来,所以他看上去就现在颜料堆里打过滚似的,别说看清容貌,就算想要看出人形都很困难。
落寞的走出理发店,程前再次来到十字街头,丧尸群一如既往的沉默,等待掠食的嘶吼声召唤,而他却找不到自己接下来的行动理由。
在成为丧尸之前,为了还债,程前同时兼职着几份工作,包括送奶与送报纸,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真正休息的时间只有过年的三天,因为那三天实在找不到兼职。
本以为这辈子最大的奢望,就是还清欠债,然后无所事事的看夕阳渐暮,送鸟儿归巢,可当他成为丧尸,真的到了这么一天,又是各种不习惯,勤劳两个字,已经深入到骨子里,休息够了,就想做事,无论什么事儿,只有做事才能让自己不会胡思乱想。
“就算变成丧尸,我也会是最勤奋的丧尸吧?”
无奈的苦笑后,程前决定,第一件要紧的事情就是填饱肚子,也许小镇外面很危险,但小镇里面还是有很多地方可以寻找的。
一般情况下,小镇都有农贸市场,里面会有猪肉,鸡鸭鱼等食材,此外还有各种青菜与干货调料,这些程前都不会去考虑。因为这个时候,这些东西要么被丧尸吃掉,要么早就霉烂变质。
丧尸进食的第一选择,肯定是肉类,而且是富含营养的生肉,除掉寄生虫与味道的原因,生肉能够提供更多的热量与营养,这一点,爱斯基摩人早就证明了。
而人类永远无法摆脱的“好朋友”,老鼠!就是程前的第一选择,虽然不管是在敏捷上,还是在灵活度上,丧尸都被老鼠甩的老远,但有着人类思维的他,懂得利用工具。
捕捉老鼠的首选工具是捕鼠器,也许粘鼠板更加方便,但捕鼠器能重复利用,对于习惯节省的小饭馆老板来说,是最佳的选择,所以程前很轻松的找到几只弹簧捕鼠器,之后,他就为食饵头疼了。
想要老鼠上当,一般情况下,新鲜的食物更有诱惑力,没有活人的小镇里,寻找食物并不困难,但新鲜食物很难,所以程前选择的是膨化食品,一堆薯片。
爪子很容易撕开食品包装,可想要细致的操作就不容易了,稍微用力,薯片就变成碎渣,试验了半天,程前决定将捕鼠器埋在薯片里,也许老鼠会上当。
安置了捕鼠器后,程前开始漫长的等待,在等待的过程中,幻想自己用牙齿撕开老鼠皮毛,痛饮鲜血的场景,不由地涌起一阵恶心。好吧,即使成为丧尸,对生吃老鼠,他依然无法平静的接受。
“不行,就算成为丧尸,我也是有品位的丧尸,怎么能吃生的?”
做出决定的程前忙碌起来,首先找到一间小饭馆,将留在饭馆里的丧尸推出门外,然后查看了厨房,厨房是烧煤的大灶,显然不适合他,于是走街窜巷,终于在一间火锅店里找到小型煤气坛。
煤气坛与火锅桌是一体的,程前没有单独拆卸,事实上他的爪子也无法做这么细致的工作,干脆弄了一个火锅放在上面,试着点火,又发现无法操作点火器,让他烦躁的一度想要放弃。
如果有可能,程前很想将自己锋利而坚硬的指甲给剪掉,可他连剪刀都无法造作,郁闷之下,在店子里找到一个长管打火机才搞定打火。
搞定火源,程前去看了看捕鼠器,发现没动静,他又去路边的商店里翻找矿泉水,至少在入口之前,要清洗食物和爪子,这是常识。
一瓶瓶矿泉水被爪子撕裂,流进不锈钢面盆,看着清澈动人的清水,程前突然涌起冲动,尝试着低头喝水,这种冲动不是来自丧尸的本能,而是人类思维的惯性,虽然丧尸并没有喝水的冲动,可他就是想要感受水流过舌尖的滋味儿。
第一口水涌入喉管,程前有种流泪的冲动,水本身没有味道,但水却是生命之源,程前不知道别的丧尸是怎么补充水分的,但他知道,自己对水绝对有着需求。
程前贪婪的吸..允这面盆的矿泉水,不管是空荡荡的胃,还是自己脑子里迫切的需求,都在逼迫他喝更多的水,直到他再次喝不下,才挺着肚子从面盆挪开。
抬头的瞬间,程前有种活过来的真实感,就连僵硬的身躯都灵活了一两分,而满肚子的水,也间接骗过了饥饿的胃,至少没那么烧灼。
一切准备就绪,程前就像围着餐桌,手持刀叉的顾客,等待食物送到面前大吃一顿,可等了半天,老鼠依然没有上钩的迹象。这已经是他第n次查看陷阱了。
“这该死的末世,连老鼠都变得狡猾……。”
痛骂不止的程前气的直跺脚,这不属于丧尸的常识性动作,他在跺脚后便呆滞了,一股淡黑色的水流从裤腿流到地面,逐渐的扩散,让他想起之前喝掉的一盆水。
如果说,尿尿的控制节奏与括约..肌有关,那么程前成功的激活了括约..肌的少许功能,至少这是他成为丧尸后的第一步,也是全世界所有丧尸的第一步,一只会尿裤子的丧尸。
太阳一如既往的向西方而去,提醒程前,依靠太阳烘干裤子的举动是不明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