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孝宗的弘治中兴
明朝至明宪宗时期,吏治腐败,1487年明宪宗去世,其子朱祐樘继位,即明孝宗,年号弘治。明孝宗是一位贤明之君,即位后便“更新庶政,言路大开”,使得自明英宗以来的陋习得以去除,后人称其为“中兴令主”。
明孝宗的改革方向首先指向了明宪宗时期留下的一批奸佞冗官,明孝宗将他们有的罢免,有的逮捕治罪。此后,他选贤举能,重视人才,对能臣委以重任。
明孝宗在位期间勤于政事,每日两次视朝。他对宦官也严加节制,还命令锦衣卫与东厂谨慎行事,用刑宽松。
除此之外,明孝宗还是一位提倡节俭的皇帝,他从不大兴土木,也为人民减免赋税。
明孝宗在位期间励精图治,使得弘治时期成为明朝中期以来形势最好的时期。《明史》也称明孝宗“恭俭有制,勤政爱民”,在他的治理下,弘治期间政治清明、百姓富裕,被称为“弘治中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