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以衍,你这是想干什么,不就是把你的手机摔坏了吗,小爷赔钱就是了,我又不会跑,用得着把我绑起来吗。”
说罢,唐西气鼓鼓地瞪了他一眼。那天他又不是故意的,谁知道他的手机那么不经摔。
方以衍低头,唐西没穿袜子的小脚丫映入眼帘,因他年纪不大,所以脚也偏小,以目光所测,一只手就能抱住。而且少年皮肤是偏象牙白,不但脸白,常年不见日光的脚丫子更是白得发光,连脚趾头也是圆润的可爱,让人忍不住想要捏一把,试试手感。袜子是他脱的,手感如何他一清二楚,也正因如此,青年看着那只小脚,目光越发幽暗。
唐西就算是再迟钝,此时也从他眼神里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脚趾下意识的蜷缩,然后飞速的把脚藏进被子里,一脸警惕:
“方以衍,你看着我的脚想干吗?要是你敢动我的脚一下,我爸妈是不会放过你的!”
想砍他的脚,没门!
方以衍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垂在两侧的手攥紧,直到掌心传来一阵刺痛,他才将眼神挪开,重新与唐西对视。他缓缓开口:
“不要叫我方以衍。”
“我不叫你的方以衍叫你什么?叫你傻逼吗”唐西翻了个白眼。
话还没说完,青年忽然俯下身,砰的将两手放在他身后的墙壁,唐西一惊,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已经被他圈在中间。对方温热的呼吸拂面而来,唐西一抬头,就撞进那双极具危险的眼睛。
他蹭着床往靠,最后退无可退,只得贴紧身后冰凉的墙壁,结结巴巴地问:
“你……你想干什么。”
方以衍乌压压的眼眸紧紧盯着他,里头像是有一坨化不开的墨,他声音微沉道:
“叫我的名字,你为我取的名字。”
唐西一愣。
他取的名字。
方以衍是七岁的时候被唐父带回来的,当时唐西才五岁,正是个猫嫌狗厌的年纪,而且又被惯得特别调皮捣蛋,基本上没有小朋友愿意和他玩,所以方以衍就成了他的新玩具。
刚见面的时候,方以衍瘦的跟竹竿一样,很黑,也不说话,整个人特别阴郁冷漠,跟冰块一样,让人感觉特别不舒服。
唐西一开始也很害怕,还被吓哭了,最后唐父把他抱在怀里哄了好一会儿。唐父和他说,这个小哥哥是他从一只妖怪嘴里救下来的,没有爸爸妈妈,很可怜,所以他才把他带回来,希望他们两个能好好相处,以后这里也是小哥哥的家,是他们的家人。
当时他也不太懂唐父话里的意思,但听到他没有爸爸妈妈,心里隐约觉得这应该是一件让人很难过的事。
所以小小的他虽然害怕,但还鼓足勇气主动去牵了他的手,然后一脸可爱地仰着头对他说:
“哥哥,以后你就和西西一起生活啦。”
这时一直没说话,唐父都以为他是哑巴的方以衍居然点了一下头,对他说了一声:
“好。”
这声音一出简直是惊呆了唐父,他捡到少年也有一段时间了,不管他问什么,说什么,对方都从未回答过他的问题,所以他一直以为他是不会说话的。
“你会说话?那你叫什么名字?”唐父问。
少年沉默摇头:
“我没有名字。”
“这,这样吗?”唐父一脸呆愣。
“哥哥为什么没有名字呀?”牵着少年手的唐西抬起头,一脸好奇地问。
少年沉默。
他从有记忆起,便跟着一个老流浪汉生活,那时吃穿都顾不上,更别提帮他取名字了。再后来老流浪汉也死了,他就变成了一个人乞讨,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直到有一天他被一只长相丑陋的妖怪抓走,又被唐父救起。
“这样的话,那得先帮你取个名字,叫什么好呢。”唐父沉吟。
唐西兴奋地举手,嚷嚷道:
“他是我的。叫平安,平安,和西西住在一起。”
小孩子的思维很简单,这个哥哥是他的,那就是平安院的人,就应该叫平安。
唐父失笑:
“西西,他是人,怎么可以和你的院子同一个名字呢?不过平安倒是个好寓意,这样吧,我是在陆丰市遇到你的,就叫陆遇安如何?”
少年抱拳,恭敬地道:
“遇安见过师父。”
至此,原本两条互不相干的平行线有了交叉点,并且如同缠在一起的丝瓜苗,越缠越紧。
而方以衍在十六岁回到方家之前,一直用的都是这个名字。
如今方以衍十九岁,唐西十七岁,原本因方以衍回了方家以后歪了的线,又重新转了回来,并且对方还越缠越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