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皮、取肉,皮肉可以拿人拖拖去四方台初生城卖,然后换粮食。
大约过了一个月天,远志回来了,他拖着两袋粮食,一袋是粟米,一袋是糜子。当归心疼地给哥哥烧热水,他泡了一整夜,依旧咳嗽不止。远志心疼妹妹与奶奶无依无靠,她们已经断粮两日。
远志感染了风寒,和他的父亲一样,夜里也咳嗽,捂着嘴,尽量小声。
开春了好了些,远志也更忙了,耕地、播种、采药、打渔、狩猎、去初生城贩卖皮肉。当归还小,她力所能及的事情不多,做饭、照顾奶奶、捡柴、也学着缝补衣裳、也学着捏塑陶器。
两个一大一小的孩子,和一个聋且瞎的老人,在当康山下刨食。
这是第三年,远志也成长为一个合格的猎人,尽管明年他才过成人礼。
凛冽的冬天,远志最喜欢,皮肉涨价了。
当归不喜欢,哥哥的风寒越来越严重,喉咙不住地低吼,低吼如野猫。
作为一个不算老练但绝对合格的猎人,远志花三五天狩猎,余下十天,往返初生城,来回比以前少花一半时日。他不敢太耽搁时间,第一次狩猎毫无经验,往返一个月,妹妹和奶奶险些饿死在雪地里。
在家待了一日,远志又空着手,拿着刀子,在晨曦里出发了。当归与奶奶循着足迹追了不远,足迹被覆盖了。
可以想象,远志离家不远便折了一根枝丫,他面朝家人,后退而行,用枝丫抹去足迹。
走了稍远,远志面朝的是野地和风雪,背负的妹妹和奶奶,攥紧的是刀子和铜贝,拖曳的是人拖和责任。
“已经十天了。”当归用眼泪结束故事,她靠在思归肩头,泪水打湿了思归的粗麻衣,她起身时脸上印着麻布衣的纹路,不算细密,如四方台的阡陌纵横,如初生城的街巷交织。
“你哥哥会回来的,上次不是去了半个月?”思归束手无策,只能出言安慰。
他向来觉得那些智者、巫祝神神叨叨,但他本能地以最为虔诚的姿态和无上的敬意轻声祈求神灵保佑,保佑远志归来。
“对,哥哥会回来的,他明天就回来了。”当归在笑,笑得很勉强,有些难看。
思归没敢把祈求说给当归,说出来,就不虔诚了。
“凶许哥儿。”思归招呼一声,朝凶许哥儿递了个眼色。
凶许心领神会,他悄无声息地消失在当康山,连枝丫上摇摇欲坠的雪花也没惊动。
思归涉世未深,他听说过初生城的繁华,可惜没见识过。至于民生疾苦,他听也没听过,但见识到了。
外祖父炎帝姜执与外祖母青鸟氏劳作耕织,且饲养肥猪,称得上颐养天年的,只有外曾祖父嬴丑。
思归觉得自己很苦了,每日要修炼,要劳作,还得挨训。
他本想阔绰地把一篮子鱼儿都给雪灵,然后追逐她而去。
这样不太妥,就如同在鲜鱼汤与清水鱼之间,他选择了清水鱼。
他本以为当归是防备自己,所以说一声自己还有个哥哥。
当归真有个哥哥,名远志。
人有远志,思归当归。
远志和当归的父母,那个断腿坠崖的女人和那个被野猪顶穿胸膛的男人,他们的远志,也许很近。让远志不必和自己一样,连吃口饱饭都是奢侈。至于当归,当归的是家,家在初生城,可惜不得归。
远志的远志,也很近,可以和父亲一样,背负妹妹和奶奶在野地里扎根。
当归的当归,不是回初生城那个家,而是哥哥当归。
远志,当归。
这是清水鱼的滋味。
人一生会做出许多选择,听说自己那位父亲是个素来摇摆不定且优柔寡断的角儿,幸好自己随了母亲,心性坚韧且当机立断。
这是思归最快活的时光,早起喝一碗清淡的糜子粥,然后钓鱼,和当归说一些没什么滋味的话。下午陪凶许哥儿练刀,然后修习五行法则。入夜过后,向火,等一碗清淡滋味的清水鱼,一碗不尽兴,得喝三碗。
甚至他有些懊恼不该给那位雪灵两尾肥鱼,更何况他还挑了最肥的两尾,真该把那一句“想吃鱼自己去抓”给说出口。
至于还在巫力长城苦修的太启,思归受不了那种苦,纵然可以吸收天地巫力维持生机,人活着不就是为了一口吃食?清淡糜子粥,清水鱼,恰到好处。
思归指了指山下破烂的房舍,说道:“当归,我想盖三间房舍。”
“三间?”当归掰着手指,说道,“我和奶奶住一间,你和凶许哥儿住一间,哥哥住一间。”
思归瞧了瞧当归,觉得为时尚早。
提到哥哥,当归又忍不住扯着思归衣角,问道:“哥哥真的会回来吗?”
“会的。”思归说出声,至于后半句,他没说出来。
“若是远志不归,是野兽也好,是妖族也好,是人族也罢,我定然将你千刀万剐。”
千刀万剐。
老苍大妖曾对不可一世的魔仙王八臂莺歌说:“我有千刀,将你万剐。”
那一枚千针羽由青鸟收管,时常被远志要去玩耍,生性顽劣的他向来爱惜那枚千针羽。后来凶许喜欢,思归央求母亲送给他。
“小凶许,你可知晓这枚千针羽有多重?”青鸟如是说。
思归掂量着,也不重,只比鸿毛重些。
凶许接过那枚千针羽,他双手沉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