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熙剩下的话没说出来,有那个钱,还不把她自己的傻病治治。
这个男人的皮囊,抵得过一两碗饭吗。
这个皇权至上的世道,活着重要,吃饱饭也同样重要。
有了命,才配谈风花雪月,诗歌雅颂,这些不着边的东西,都是富贵人才玩得起的,乞丐的命在她们眼里,连个屁都不如。
“你不要这样说。”她相信事在人为,人定胜天。
和熙伸了个懒腰,白她一眼,“自己的苦日子没过够还要再带个累赘,你要自取灭亡,我不会管你。”
和熙拍拍屁股走人,只留下沅衣。
“霁月,你别怕,我不会让你死的。”
“但我要把你治好了,你以后就只属于我一个人。”
霁月是她一个人的了,想想便觉得开心。
他属于她,这件事情她从来没敢想过,太奢侈了。
以前的霁月对她而言就像是天上的月亮,她充不上月亮旁边的繁星,连黑幕也比不了。
两人之间隔了十万八千里,她是地上任人踩踏的泥。
两个世界的人。
这一刻。
沅衣感激大律皇帝抄了太师府,将霁月从牢里,送到她的身边。
沅衣是个勤快的小乞丐,她周转汴京城的每个角落,知道城东外有止血治伤的草药,只需要踩回来打碎了,敷上去,霁月就能好。
不需要郎中,不暴露身份,她就能救治霁月。
她把台子上家里最贵的油灯拿下来,匆匆去别的乞丐窝里换了个能烧水的破铁罐子。
破铁罐子是真的破,耳座也没有,边沿被摔的坑坑洼洼,沅衣要用它来烧水给霁月洗伤口,在她的心里,这个破铁罐子,比油灯还要值钱许多。
城隍庙后头有一口井,里头的水很清,打出来就能喝。
在外头捡了几块石头围出来一块地方,做烧火热水用。
弄好这些,把水烧热,天已经蒙上一层灰了。
屋子里有火光,没了油灯也不会暗。
既能照明又能取暖。
沅衣将破布撕下来一小块,充当帕子。
“霁月,你忍着点疼,我帮你洗伤口,擦好伤口,我出去给你采药,有了药能止血,血止住了,伤口慢慢愈合,你就能好了。”
牢狱里的人下手很重,用鞭子抽的,力道很大,不仅皮肉烂了,就连衣裳连着肉都黏在了一起。
沅衣力气大,囚衣脱不下来,她把衣裳都撕破。
白色的囚衣被染红了,沅衣手上也都是血。
那些人下手太狠了,像是等不及送他上断头台,就要把他打死在牢狱里。
酸酸麻麻的痛感过去,伤见骨头的痛实在太疼。
白修筠疼得牙根打颤,身上的剧痛使得他终于迷迷糊糊睁开眼。
一条小缝,他看到红火的光,还有一个包着的头晃来晃去。
他死了?
到了阎王殿?为什么死了身上还这么痛。
沅衣没替人处理过大的伤口,但是她以前与人争食夺地盘打架,守过不少的伤,处理习惯了上手也快。
很快就把白修筠身上的鞭伤擦干净。
还好她的指甲比较长,能充当小夹子,把陷在肉里的衣裳布料挑拣出来。
上面处理好了,还剩下面。
看着下面也是有伤口的,裤子都红了。
沅衣没经过人事,她没学过官贵礼仪,不知道什么叫男女有别,女大当防,女人要矜持。
在她的世界里,能吃饱比什么都重要。
活着,就是最重要的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