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兰洪支队审讯室外。
祁烙、华钰和洪文刚三人站在门口,一筹莫展,俩男的则一口接一口的抽烟。
审讯工作,已经进行了整整三轮了,但一点实质性的收获都没有。
刑世恩很配合,没有要求叫律师aashaash虽然他叫也没用,在大陆法系中,未取得审讯单位同意,律师根本不具备旁听审讯的资格,更别说参与和影响审讯工作了。
但他又很不配合,除了承认自己杀人,并清楚无比的之处所杀的人姓名性别和作案地点aashaash以他的能量,想要查清楚被他杀害的人的身份并秘密记录下来再简单不过aashaash之外,什么都不肯说,包括作案动机和具体手法等细节,更别提作案工具和藏匿证据的地点和处理凶器的方式了。
按他的话,他在和祁烙仨玩游戏,他们仨找到一条线索或者一个证据,他就交代一点和该线索、证据有关的事情,如果找不到,休想让他开口。
这无疑让三人非常无奈。
他供述的这些内容,太过含糊其辞了,他到时候嘴皮子一番,就可以轻轻松松,合情合理的换一套说辞,因此检方根本就不会认,呈交给预审支队也是百分百被打回的结果。
甚至,就算他事无巨细都老老实实的交待出来,供词完美无可推翻,那也没什么乱用。
就像他说的,这年头的办案宗旨,遵循无罪推论,讲究疑罪从无,光有口供没用,因为存在诱供、骗供和逼供的可能,必须得有证据。相反,若证据链完整,甚至可以零口供定罪。
尤其针对刑世恩这种大佬,一点错漏、一点存疑的地方都不能有,必须给办的漂漂亮亮,无可辩驳了,让他律师即使再牛逼,也只能从量刑上做文章而无法对具体罪名叽叽歪歪。
否则,不仅刑世恩养的律师团会分分钟教兰洪支队和办案刑警做人,一天一个上述,就是法官心里头也会犯嘀咕,不敢轻易下决断。
可这个证据,哪有那么好找。
既然刑世恩敢认罪,并猖狂的大放厥词,说要和祁烙仨玩游戏,便说明他对自己非常有信心。
而一个连续作案十来年,最终还是靠直觉才上门试探的连环杀手,他的信心,本身也足够说明事aashaash诸如凶器等相关证据和线索,一定要么被他清理的相当干净,要么便被他藏的很深。
而痕检科的刑警,也一定程度上肯定了他的自信aashaash他们在他家和办公室仔仔细细搜了一遍,一无所获。
至于他儿子家、老家、丈母娘家及其和亲属名下其他房产,也分派人手或与当地刑警沟通下初步调查了一遍,同样什么都没发现。
这份报告,无疑让三人非常沮丧。
要没有直接线索和证据,便达不到拘留的标准,最多只能拘传他,将刑世恩强制留在支队留置室最多二十四小时,然后就只能乖乖放人。
实际上,刑侦支队对付、调查嫌疑人的手段,大体可以分为传唤、拘传、拘留这三种。
当在凶案现场,发现谁具有作案嫌疑的时候,便可直接口头传唤嫌疑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而若在后续调查当中,发现某人具有嫌疑,则直接带着传唤通知书上门将人传唤回来。当然,不少地方是口头通知人到场,再出具文书让人签字。
拒不接受传唤的,则会有刑警带着手铐等警械和传唤通知书,上门强制传唤,这个时候就叫拘传。换句话说,拘传是可以上手铐等警械的,拘传的持续时间一般不能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的,最高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而且,拘传可以多次进行,没有次数限制,但不得连续拘传。
而拘留,时间则要宽限的多了
只不过,要传唤,就得证明被传唤人具有一定的作案嫌疑,比如发现指向其的线索、证据,亦或者有目击者、证人和其他嫌疑人的指证,当然还有特殊情况,比如刑世恩,自己承认犯罪。
一般传唤后拒不到场,才会强制传唤,也就是拘传,当然,个别特殊情况如重大案件等,也会直接进行拘传。
而拘留,则光有指证不行,必须要有一定的直接或间接证据。
正常情况下,来自首的,直接便达到了拘留标准,拘起来再慢慢收集线索就行了。
但刑世恩显然不成,要半点证据没有,他的律师会想方设法为他争取到取保候审的,更何况,他生意能做到今天的规模,背后人脉也同样庞大,多的是人为他说话。
这会儿,三人就在为这事儿发愁。
能否在二十四小时内找到证据,他们心里都没谱。
这时,华钰眼皮子忽然抬了抬:要不,咱也不要什么节操了,要没找到证据,咱们就先以谎报警情为由,拘留他几天再说
祁烙嘴角抽了抽,说:瞎出什么主意呢?要知道,咱们的目的并不是拘留这家伙,而是要找到证据定他的罪啊!
实际上,就算不能拘留这家伙,或者让他争取到取保候审的机会也没关系,咱们派人去盯梢、监视着他就好了,扪心自问,想拘留他不过是意气之争而已。
洪文刚皱眉:话不能这么说吧?至少拘留了这家伙,咱们也更方便调查不是?
调查锤子。祁烙用力吸了口烟,憋了一会儿后,才将之尽数吐出,随后说:这家伙摆明了一副不配合的态度,非得咱们收集到一定的线索,才肯透露一些细节,和挤牙膏似的,再审他还有意义吗?
你要知道,他是个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心理素质不是一般的强,一般的审讯手法对他恐怕没有半点用处,心理攻势人家也根本不在乎。
说的倒也对。华钰挑眉,犹疑了片刻后,缓缓开口道:咱们干脆别管这个刑世恩了,反正也问不出什么来,不如集中精力去找线索找证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