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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十八章:好壮一男的

“巧儿姐姐,是我狭隘了!多谢姐姐点醒。”

女主角就是女主角,一点也不笨。知道再继续挑顾巧毛病就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低着头抹了好一会儿泪,竟然给顾巧服软了。

人家都改了称呼又认了错,顾巧还能怎样。不过,对于女主她还是没什么好感,抱着千万别继续打交道,以后能避多远就避多远的念头,后头一个多小时她都闭着眼睛装睡,由着金氏和夏小月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从两人聊天中能听出来,桃花村的日子真的要比桂花村好了太多。夏小月说是囊中羞涩日子快过不下去,然而人家家里也是有五六亩好田的,佃给村里人种着,年景好还能多收点粮食换银钱,就是年景不好那也饿不着她。之所以觉得过不下去,那是没有了夏秀才的束脩和秀才娘子的照顾,她这个从小娇养的闺秀要自己动手做吃食了,也没好看的首饰和细布绸缎的衣裳料子了。

好吧,这是大家闺秀。难怪人家最后做皇子妃,未来还能做皇后。想到这点,顾巧又有些后悔自己一时冲动了,现在夏小月表面上是感激她的提点,谁知道心里有没有记仇。念及此,顾巧翻了下自己的那个背篓,扒拉出一个小纸包来,在牛车抵达镇上下车之际塞到了夏小月怀中:“夏姑娘还没用早膳吧,若是不嫌弃便将就着用些。”

夏小月还真是没用饭,接着之后眼中可见地盈满了感激的泪水:“谢谢巧儿姐姐。”

顾巧心中一阵恶寒,摆摆手:“哈哈不谢不谢,也请你别在意我在牛车上说的那些混话。主要是我年轻貌美被人叫‘大婶’有些着急了。”

杨崇文要赶着去杂货铺上工,杨崇武要赶着将点心带到书院去交给三公子,夏小月急着去绣坊。金氏有个妹妹嫁在镇上,男人是杏花村码头的小管事,上次约了金氏去拿新粮种,杨大桥和金氏肯定是要一起去一趟的。顾巧飞快盘算了此行要买什么东西,拒绝了和金氏一起的建议,别人去走亲戚她跟着算什么事儿。

离了金氏一行人,又和牛大叔确定了回村的时间和地方。顾巧背着杨大叔编的小背篓沿着古色古香的青石板街巷缓缓走着。她之前打听过了,百花镇其实也不大,以镇上最高的建筑百花驿为中心分为四条主街道。在顾巧看来就是一个缩小的拥有二环路的现代小县城缩影,只不过镇上并没有官府办事处之类,也就因为百花镇有个水陆码头,百花驿里常年驻扎着驿丞,也算是个朝廷官员。

一环以内是热闹繁华地,酒楼、茶馆、客栈、青楼、赌坊林立。二环内南北是住所,一贫一富;东边是闹中取静清幽处,书院、绣坊、首饰店等文人女子所逛的清雅店铺;西边则是紧邻南面普通人住处的互市,十里八村的村民们都带着家里多的东西到这里或是互换,或是卖点银钱。

顾巧今天来得算是匆忙,只带了昨夜做的那些点心。问了杨崇文的意见之后她打算先去富人区的酒楼和茶馆转一圈,如果不能卖掉再去书院街附近的点心铺子看一看,实在不行最后再往互市走。

顾巧出门的时候皮肤做了伪装,又是破旧的衣裳和妇人头巾装扮,这一路收获了不少嫌弃的目光,倒是没一个上前骚扰的,也免了她不少麻烦。

只是……这样的打扮到了茶馆门口还没迈上台阶呢,就被里面的人赶牲畜似的往外赶:“去去去,哪里来的叫花子,还不滚远些!”

这样的态度,顾巧自然不会再上前自取其辱,可是接连走了五六家都是这种待遇,还是免不得让她心生烦躁。太阳渐渐升高,青石板的地面被晒得发烫,顾巧还是很怜惜自己这身白皮肤的,选了背阴的小巷子往二环东南方向慢慢走着,那边有一条被镇上人称为“好吃街”的巷子,虽然不如这一环内酒楼茶馆的消费高,但比起西市来也好上许多,不少从水路上岸的人都会花上点时间来这儿吃顿好的休整一番再进京。

还没走到街口呢,顾巧就听见了一个耳熟的喝骂声:“去去去,你也不看看这都什么日子了,我买下来只要今儿卖不出去,别说二两银子,就是二十个铜板我也亏得厉害。”

顾巧耳熟自然不是认识别人,而是同样嫌弃的口气和之前茶馆那些小二真的没什么分别。这便让她生出了几分好奇心,伸长脖子往一条不到六尺宽的巷子里看去,那应该是前面一排店铺的后门。巷子里站着……一座山!

男人的背影看不到相貌,高大壮硕的身躯好像一座高山。可现在这高山似的男人被门框边上一个叉腰的娇小老妇人训得低头不语,看起来还有几分可怜兮兮的模样。

男人弯腰将地上被老妇人抛出来的一只鹿和两只野兔拢在一处,用草绳捆起来打了个结,往肩上那么一甩,往前走了几步,进了下一个后门。

“阿野,不是吴叔不帮你。你也知道吴叔就是卖个馒头包子,用的都是家养的猪肉。你啊,也不是那种会下厨的,像这些野物有钱人或者没尝过的人吃个新鲜还成,也就尝个味儿,毕竟野物的肉始终带着难闻又难吃的草腥味儿,谁想多吃啊。野猪都还说能有点油水,这野兔和鹿就更难吃了。”

这次和大汉一起出来的是个老年男人,说话温和了许多,不过话里话外也是不愿意出银子买下大汉野物的。

大汉,也就是程牧野,看了眼混杂着血腥味和草腥味儿的兔子和鹿,皱眉道:“吴叔,这些东西很好吃,能卖银子。”

“哎呀,阿野你怎么就听不懂吴叔的话呢。你看你都问到我这边来了,想必是别人都不愿意要的吧。你就干巴巴说句好吃,可要有人能信啊!”吴叔摇了摇头,咬咬牙:“这样吧,吴叔出一百个铜板,你把鹿放下,晚上我带回去让街坊邻居们分分,好歹也沾个肉味儿。再给你二十个馒头,比肉包子经放,好歹也能吃几天。”

一百个铜板?程牧野叹了一口气,不得已也只能如此了。这几年他早就知道,春天和冬天两季的猎物要好卖些,到了夏天和秋天行情便是如此,一百便一百吧,应该够给儿子买一身夏衫了吧。

“吴叔,这几只兔子你也一并拿去吧。”

门内的吴叔满脸为难之色,正待说话,就听得巷子口清脆的女声传来:“卖猎物的,我出一两银子,东西全都卖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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